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这一般是法律中的兜底条款,就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如果有这方面的规定,按照他的规定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0
这个在我认为主要是立法一个好的方面,呃是一个不好的方面,你要说这些规定指什么,也要卡情况,有些是于注明的,也有些是没有注明,主要是米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旦之后有的话,又不不用到法律的层次,那下一次立法就会增加一些新的规定进去了,这就是所谓的其他规定啦
第3个回答 2011-12-20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一般情况下,同一行为可能有两部或以上的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过规定,所以有时不能太绝对就认为只存在一种情况。
第4个回答 2011-12-20
我认为楼上的回答可能欠妥,楼主问的问题,具体来说可能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除外)”中的规定是指什么?本人认为这里存在一个转折,是一个但书。再来看看兜底条款是什么样的: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以上是《合同法》第42条的缔约过失责任,很明显可以看出,第三款是一个兜底条款,没有转折,只是对前两款以外的情况的一种补充,以弥补法律的空缺,防止有人钻法律的空子。
关于楼主的问题,这要分具体情况来讲,不同的法律,其所对应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