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某超市2005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8000万元,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超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40

  B、35

  C、27

  D、24
  【答案】c
  【解析】业务招待费的准予扣除额=1500×5‰+(8000—1500)×3‰=27万元。
这个题的详细解释,1500是从怎么算的,谢谢

你的提问是所得税改革前的问题,即执行所得税暂行条例,有个税前扣除限额标准,分二个档次扣除,规定是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 1500万元(含 1500万元)以下的5‰;1500万元以上的3‰
2008年改为所得税法,规定是: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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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7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第2个回答  2013-03-18
35万乘以百分之六十
第3个回答  2021-01-06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第4个回答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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