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感情破裂,另一方执意不肯离婚,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如题所述

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而可选择的另一种离婚方式。不过,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那么,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法定事由
其实,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很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这不妨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接受离婚案件后,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即准予离婚。

二、程序条件
除了感情破裂的合法事由外,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在程序方面还需具备一定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1.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 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 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 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另外,除了以上的条件外,我国《婚姻法》还对离婚诉讼作出了两点特别规定,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婚姻法》第33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4条)。追问

孩子6岁,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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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0
根据《婚姻法》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12-06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追问

起诉的诉状,关于财产和孩子应该怎么填写?

第3个回答  2011-12-06
你可以分居两年,两年期限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两年视作感情破裂,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第4个回答  2011-12-06
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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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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