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孩子出生2个月时提出离婚诉讼的。第一次判决是不予支持离婚,这不又到了二次上诉期限,他突然提出协议离婚。而且很急切。三翻四次的致电给我的律师。我的要求是他一次性支付清个孩子抚养费50万,我立刻离婚,可是我的律师说那是我不切实际的要求,说法律规定一次性支付清抚养费最多每月500,到孩子18岁,而且法院判决是不会把物价上涨以及货币贬值的因素算在其中的。我有些疑惑他说的。而且我现在怀疑男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因为那边有了不可抗因素在逼迫男方如此“积极”的办理离婚。所以我想问的有2:1、我律师说的是否却有事实,2、如果真的调查出男方重婚,他应该去坐几年牢。如果您给了我满意的答案我会追加悬赏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