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14
这个要看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平时谁对宝宝更有责任感,以及各自的家庭背景是否有利于宝宝健康成长。
第2个回答 2011-12-14
离婚双方都有权要求孩子跟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难与共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该意见第四条规定:“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3个回答 2011-12-14
6岁孩子还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一般是跟着母亲,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的话,法院就有可能判给父亲
第4个回答 2011-12-14
对于6岁的孩子,如果男女双方都有单位判给女方,如果两方只有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判给有稳定收入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