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B地,B地警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
事后对方希望能够私了,但是在费用上,对方坚决认为我也有责任,私下沟通无果。
要求对方报保险予以处理,对方拒绝。
因为是在B地工作,临时逗留,第二天赶回A地处理,现在需要进行起诉的话是任意法院都可以处理,需要提供什么信息。对方的话也只知道名字电话身份证号码。
交通事故发生在别人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大家最重视的就是赔偿的问题,大部分案件都可以通过于责任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总有一部分责任方不肯赔偿,那么遇到这种问题,应如何应对呢?在这里有两个方式,第一,请专业律师介入与责任方谈判,相信所有伤者都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要赔偿,但是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你争取更多的利益;第二个方式就是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类案件,大家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车牌号。
4、如果对方依旧不进行赔偿,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5、需要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肇事方不赔偿的话,可根据以下方式解决: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扩展资料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