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协议写明财产归父亲 但他们离婚后没去房管做房产更名登记(财产分割),现父亲去世 我继承房产,但 房管局不看父母离婚协议 只说他们之前没在他这登记更名 他们还是认为房产属夫妻共有 我只能继承父亲50% 母亲的50%要赠与我才可以 ;不懂的是“离婚协议”上盖章了,是具有法律效力 也是法律认可的,但房管就因为当时父母离婚后没去他那登记更名就不依据那个,为什么??法律都认可 房管部门还不依据???房管的人让我 再去公证一个赠与的 在加税什么的 要多花很多钱啊, 还这样折磨人不带这样的!!!请专业人士指点!!!
真是这样吗?离婚协议的内容都具有法律效力了,房管怎么不依据,却还要依据他那个上面登没登记???
还有,听说赠与的房产以后再卖出去 会多交很多的税 如果我妈那50%赠与我 然后我就是100%产权过户成自己的,以后如果卖出去 税会高一些吗?
那如果那50%办买卖 程序要怎样?以后卖的话 税会低一些吗和前者比较
谢谢啊,真的很急啊!
离婚协议和房屋产权是两回事
产权就以房产证为准,离婚协议合法代表父亲有取得产权的权利,但是他在世的时候没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在法律上产权仍然是父母共同的
继承、赠与的部分如果出售都要补缴20%的个税
或者就你和母亲共有房产,将来母亲去世的时候再继承剩下的一半
这样即使你现在出售,也只缴继承部分的20%个税,你母亲名下的的部分出售是按正常二手房的税费收取
那还可以哦 为这个告母亲~我是怎么也做不出这种事的~再说 就算像上面那样办我妈都会赠与给我!!人世间 感情还是最宝贵的~
追答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关键是取得一个产权归属的法律凭证而已,不然让你母亲告你也行,最后由法院调解就成,省钱和亲情是可以两全其美的,关键是你内心的真实想法而不在于形式.
如果我现在不办过户 以后我那个房子开发商重新修 那以后发房产证的时候 名字就可以直接写成我的吧!!这样可以吗,前提是我已经把爸那部分做了继承公证,还有他们的离婚协议
请赐教啊~感激啊
只有这些恐怕还是不行,开发商不会直接换你名字的,还是需要处理你母亲的那部分。虽然离婚协议上能够看出你母亲已经没有所有权,但是只有房管部门据以过户时还是需要一定的手续,公证过的法律文书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去了啊 他死活不认父母的离婚协议啊,非得说他们当时没在房管做登记更名,说房产他们仍认为是夫妻共有 也就是另外50%非让我妈赠与我,其实离婚协议上写的够清楚了 财产全部归我爸 也就是放车子100%都是父亲的 没有我妈那50%;都这么清楚了 还不依据我那个协议。。。房管这样 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