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识里有记忆的种子。
慧广法师《佛教怎样修行》选读7
第八章 从唯识到唯心、唯智
一、 前言
就像前面所说的,佛教的修行,原则上都不能离开戒定慧的范围。一个人如果想在佛门中修学有成,就必须做到能戒、能定、能慧,具足这三法。
为什么戒定慧那么重要?这说明了人生有不得不戒(《地藏经》上说:凡人起心动念,皆在造业。)不得不定(人们不是散乱,就是昏沉。)不得不慧(一切众生皆在无明迷惑中)之处。人如何会有这不戒、不定、不慧呢?从唯识学中,我们可以找到很明白的答案。
唯识学主要在说明人生与世界的一切,都是各人的心识所变现,而心又可以分为三种:即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人们的起心动念,造作善恶,就是第六意识的作用。散乱与昏沉,虽然不离意识,却是根植於第七末那识的我执,因为执著而有我,有我就有对待,形成你他,从此产生分别,心便散乱而不能定。如果问:何以会有我执的第七识呢?这就要谈到第八识了。
第八识原来是宇宙人生的本体,由于体中具有一切种子和功能,所以化生万物。虽然化生万物,从本体上看来,却是虚妄不实的。无奈,迷于千差万别的现象,人们便忘了本体,执著虚妄为实在,从第八识中生起第七识的我执和第六识的分别,并将第六、七两识所造的虚妄行业,执实的收藏起来,然后一定的时机取出,自己清算、审判自己,才有了善恶因果报应。人生因此沉沦生死、受苦无穷,这都是第八识的无明迷惑所致。
人生的一切烦恼痛苦,皆道因於第六、七、八三个识,要获得解脱,便必须超越或转变这三个识。戒、定、慧即因此而设立。戒是用来对治和转变第六意识的;定是对治和转变第七识的;慧则是针对无明迷惑的第八识。能够将这三个识转变过来,第六识便成了戒体;第七识成了定体;第八识成为慧体。
那么,要怎样才能将这三识转变?也就是说如何才能达成戒、定、慧,使第六识不再妄想分别、第七识不再执著为我、第八识不再无明?方法虽有多种,但唯识、唯心、唯智却是最直捷的修法。因为,知道了万法唯识,如何会再妄想分别?知道了三界唯心,如何会再执著?一切唯智,无明即转为明了。唯识能全戒,唯心能生定,唯智能发慧。
二、万法唯识
为什么说“万法唯识”呢?就大家所知,山河大地、日月星辰、人来人往,明明存在於眼前,说这些都只是各人心识所现,似乎很难令人相信。
现在,就来解释“万法唯识”的意义。
先了解“唯识”的内容。唯是最胜、独一;识是了别,知道之后加上分别。譬如:当我们看到一张桌子,看到是“了”;知道是桌子,不是椅子或其他的东西,便是“别”。分别总是随著知而来的,所以,在我们看到任何东西时,都离不开了别,因此都是识的作用。亦即是说:一切法,不论是有形或无形,都只是个人的心识作用所现,法在根本上是不存在的。
如何证明呢?以山河大地为例。请问:为什么会有山河大地?答案:它是依眼识而有,如果闭上眼睛,山河大地就没有,可是,我用手脚去摸触,仍然知道大地是有、山河是有的。好!我要告诉你,这是身识的作用。如果离开了身识,身体不去摸触,眼睛仍然闭著,请问:山河大地在那里?你会说:虽然如此,我还是知道山河大地是有的。好!这便是心——意识的作用了,只因为你心里在想,你才知道有山河大地。那么,很明显的,山河大地便是生於你心,从你心想而有,如果你心里不想,山河大地又在那里呢?对我们来说,是不存在的。从这里,就可了解到“万法唯识”的道理。
一个人的识共有八种: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等前五识,以及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世间万有,从第八识变现,以八识为依本,然后,靠前五识和意识而存在。因此,也可以说是前六识所生的了。
眼识生识知有物质;耳识生声知有声音;鼻识生香知有香;舌识生味知有味;身识生触知物质的实在感;意识生法知有精神及一切,并作为前五识的所依。前五识只是个媒介,凭借著眼、耳、鼻、舌、身五根,总由意识出色、声、香、味、触,一切有形法和无形法,皆从意识所生。只是,生无形相的法,依意识本身就可以生起;但有形相的法却要有根为依,没有前五根五识,有形法也就不存在了。譬如:没有眼识,物质就不存在;没有耳识,声音就不存在;没有鼻识,香气就不存在;没有舌识味就不存在,没有身识,前四识一并没有了。灭除了前五识,有形法已没有,剩下意识,虽然仍能想出山和大地,与声、香、味、触、但所想的却非实体,只是一种虚妄影相。如此,一切外境即已从有形法化为无形法,同归于意识了。
既然确定了万法乃识现,一切皆因识而存在,一个修行人,如何还不回头?还会再迷惑於世上的形形色色呢?应该不会吧。如此,自然能将向外的内心收了回来;并且,将前五识所见到的一切境法,不再执为实有,对之不取着、不思量计度,而收摄於意识中。能够这样便已破除了对外界的迷惑,剩下的,只是内心的念想了。
然而,念想也是法,同样是由识所现,根本上是不存在的,所以说为妄念。如何见得呢?就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心中有念想的时候,他可以感觉到心中有活动,从活动而推知念想的实有。但是,如果没有识的认知与分别,从何而知念想的活动呢?又仔细加以观察,妄念从那里产生?除了意识之外,还有其他吗?当然不会有,从意识生的必须也是识,就如从人生的一定是人,不会是牛或狗。所以,妄念乃识的变现化生。只是识乃“能生“,念是“所生”,这点不同而已。
知道了妄念唯识,修行时就不要去管妄念——不去理睬、不加断除,将放在妄念上的心收回来,妄念就没有了。因为,妄念实际上本没有,我们觉的有,为妄念所困,乃是我们放个心在那里。这心其实便是识,识的性质即是认知,有个欲认知,识的本身便妄化了境为认知的对象,这就是妄念。於是,能、所分立。所生於能,倘若没有能,所又何有?如今,收回了妄念的识,妄念的根就不存在,如何还会有妄念呢?
到这里,已经将一切法,包括有形和无形的都收归於识,没有法,惟一意识了。然而,意识不能常处於意识中,只要还是识,便会再变成法,必须将意识转回它的本来处。意识的本来是什么呢?便是心,意识乃由心所生。那么,如何能将意识摄归於心呢?必须先了解“三界唯心”的道理。
三|、三界唯心
三界就是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表示具有各种的欲念;“色界”即一切物质;“无色界”是虚空和精神。这三界包括了一切法,一切法都在三界内,不离三界。
为什么说“三界唯心”呢?因为一切法,不管是物质或精神,都只是心;离开了心,也就没有法。前面“万法唯心”中,已说明了这个原理。而意识离去了识的作用,便是心。
本来,心虽生欲、色、无色三界,三界却是平等的,只是一法,没有差别,同为一如。心生了它们,自己却也不知道,等於无生,可以说是心如、法如,无真无妄。心即是法,法亦是心,同在未凿之中。然后,法经过了识的认知分别,才有了能、所的分立。识便是心的一种作用,所以称为意识,即心之意。由识的了别,便有了欲、色、无色三界。欲是一种意志行动,从漆黑无形相的世界,渴望有看得见的有形世界,於是,创造了色界;而色界又不离无形相的心世界,因此,便有无色界。就一个人来说,有意志、物质、精神,这就是三界;以宇宙来说,日月星辰的运行,万物的变动,是一种意志,也是欲界;因意志之行动而生有为法,即是色界;有为法不离虚妄,又是无色界。三界各化为无数,欲界中有各种的欲。色界的色、声、香、味、触也有多种,无色界亦然。但,这都由於识的作用而有,因色的分别而有万法。离开了识,则三界仍然唯一心法,心法仍然一如,无知而混沌。
在此,对于心,可以得到一个轮廓:心是无我、不分别的,一即是多,多亦是一。心如天真无邪的孩童,没有是非概念,不计较一切,看来很愚,欲因此而享受快乐幸福。意识却是完全相反,它有我,对一切都加以分别,一是一,二是二,不容混淆,就如聪明老成的人,有是有非,斤斤计较,却因此为自己带来烦恼痛苦。因此,意识的聪明反不如心的愚了。
所以,必须将意识唤回它的本元——心那里去。识既然是心之意——心的作用,就必须摄用归体,那么,只要心不生作用,意识便不存在了。什么是心的作用呢?就是认知和分别,因能认知,便执著认知为我;又有认知而有对象,就把对象执为你、他,从此分别而有一法、二法,乃至万法。心要不生作用,就必须泯除认知和分别。但因久已从事於识,已经由于认知的作用关系,形成了一种“我”的形态,亦即心中执此“认知”为我了。我的概念不除,如何能泯除认知?因此,还必须忘我,将虚妄的我念消除,然后没有了我,也就没有能认知者。没有认知即无从分别,意识便没有了。心的作用不生,则一切无非是心。如此,便是将意识摄归於心了。其中,认知和忘我必须互相为用,如何能忘我?必须泯除认知,又必须放下我的概念——不执着、忘掉。
能够从唯识修到唯心,似乎修行可以完结了,其实,还没有,“唯心”只是中途站。举一个例子来说:有一个人要到某处,不幸走错了路,因而遭遇到各种的困难和痛苦。后来,他发觉原来是走错路的关系,於是,马上从原路退回去。退回去时,仍然遭受到各种困难,退到起点的地方才消除,因此,他大大的欢喜,高兴的不得了认为他的工作已完毕。但我们知道,他只是完成了改正错误的工作,原来先要到某处的事,他还没有做,正待他去努力呢。
将识归至本来的心,便已去除了世间由迷惑所生的苦和苦因,但还不究竟。心是无知、无别,不分善恶的,从心的立场来看,作用(意识)是自己,无形、有形之相不异,是自己。善是善,恶也是善;般若之知,才是究竟,但识知也是究竟。总之,心超越一切,连自己也超越了,所以尽一切无非是心。如此,便不必取舍拣别,它随意发用、随意成相,都不为过、不生痛苦罪业。因此,心发用,创造了宇宙人生,四生九有,六道轮回,与苦乐,善恶等法。三界中一切美好、理想的,是心所创造的;一切不美好、缺陷的,也是心所创造。如此一来,人们便要骂心了,创造天堂就好,为何又创造地狱呢?其实,心是无辜的,在它那里,怎么有这许多的是非?犹如一个好玩而神通广大的孩子,一时兴趣,变化了许多天地人物来娱乐,其中人物的作为,不论是善是恶、是苦是乐,都是幻化无常,毫无实性,只是一场梦,如何却看做真实?然而,人们却将一切都看作真实,如此才产生了烦恼痛苦。这要怪谁?只能怪自己,不知人生一场戏,世事只是空梦。
由於心好玩(有体即有用、有相),却又混沌无邪,不分一切,所以,意识也不能常止於心的状态,必须进一步超越於心;不然,仍将会流为意识。正如一个修持而得入定的人,虽然能在定中好久的时间,意识回归於心;但出定后,意识仍复生起,还是凡夫,只比凡夫好一此而已。
那么,应该将识转为什么呢?就是转为智。
四、识心唯智
“智”便是表示一种能力,但不是普通的能力,而是大能力。请看“智”字的组合,乃是“知”加上“日”,“知”是一种明的作用。“日”则是大光明的表示。因此,智乃是大智,大智无形中就有一种力量,正如日出的光明能破除黑暗。
如何说“识心唯智”呢?因为心和识都是承著智的能力而作用,没有了智,心识也就不存在了。以心来说,无邪而好玩,所以变化出宇宙人生,如果没有广大能力,怎能变出来?这能变化的大力即是智,识本身的了别认知,更是智的作用,因此称为意识,意即心之力,就是智了。转识成智,便是要将识回复到它的本来。智虽然也是用但有体就有用,要将用——意识收回在心中,永远不起用,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意识的存在便是难免的。问题在於识认知分别的对象错了,才为人生带来烦恼痛苦与生死轮回。解缚还须系缚人,如何解脱人生的一切,还是要靠意识。因此,意识是不能没有的,只是必须加以转变。
意识要怎样转变呢?从原则上来看,识本身的认知分别,并没有错,错只是错在了别时忘了万法唯识、三界唯心,迷失了它的本来处。如果能不忘本来,何妨去广大了别,因此,转识既是要得知它的本来。获知本来后,识也就跟着转变为智。智才是正确的识;识则是偏差了的智,同为一身无别。
那么,如何使识重新认知它的来处呢?识从心生,识便是心,必须回归於心,与心合一。但虽为心,却须保持其识的身分,才能认知心。认知后,则心、识不二,心即是识,识亦是心。以前,心因为不是识,没有认知,所以妄生了宇宙人生而不自知。如今,心已有知,心一动便有智(知)觉照其非,如此,就不会再妄生,念想也可以止息了。识即是心,心体本空,识也便是空,虽然有时随缘了别外境,但知境从识生,识是心,就不会迷惑於外境,而随用随寂了。
在识不会迷失本来的情况下,识便已转变为智。智能圆融见及一切,既知外、又知内,毫无疑惑,就像太阳出来,光明普照,一切都见得清清楚楚。所以,在唯识、唯心之后,再修唯智是必须的。其实,我们能够了解万法唯识、三界唯心,便是靠智的能力。智虽然也是识,然而,识却不能说是智,但也不离於智,知识必须去除偏差和错误,唯智的修法便是在此。
以上所述,我们知道了识本是智,由於迷失了它的本来处,才变为识;而智也就是识,由於识中有心,不忘识是心,识便是智。譬如:万法既然唯识,如何还去分别呢?所分别的非他,只是自己。识除去了分别,剩下认知,认知而能不分别,便是觉照,识便已转为智。三界唯心,如何自己还取自心?所取非他,即是能取,能、所是不二的。因此,当可消除了执着,和执着所形成的虚妄我。既能不执而无我,则一切平等而如如,当下便转了第七识为智。
总之,识是向外的,追求妄相,分别一切不停;智是向内的,能回光返照,不迷於所认知的一切。在认知中有觉有照,因觉照的关系,渐渐将第六、七两识转为智。六识所分别的法皆归于识,七识所执的亦已离执而归于心,识、心不二,觉照便无对象。所从能生,能依所立,所既无有,能也就不存。於是,心空识空,心识合一。而在合一中,识性不亡,忽然有觉,即以本心体为识(知)的对象。心、识不二,心有多大多深,识即有多大多深。於是,彻底的认识了自己,明白一切有为法,其实只是自身的幻化,毫无真实,无为法亦然。所谓识、心亦是虚幻不实,就如一个魔术师,以术力变化生了宇宙间的一切,这一切各各承受著术力而存在、而活动。由於是幻化,本身即不实,所以不论是做善做恶、是苦是乐,皆无实性;无罪无福,无因无果;没有所报应,没有能受报应者。不管一个人做了多大的罪恶,像五戒的杀、盗、淫、妄或杀父、害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恶意出佛身血等无逆重罪,在彻底认识了自己时,都获得了解脱,不见有罪。因此,完全消除了心所含藏的虚妄,常处於清净本然的自知自觉中,对於人世间的万象万物,能认知其幻,不会被它迷惑。如此,便是转第八识为智,也是完成了识心唯智的工作。
一个有智慧的人,他绝不会做出“不是”的事来。同样的,识心既已转为智,识心便是智慧者,就像有智慧的人,心如何会再妄动生法、生识?识如何会再执法分别?自然不会了,识心常在智中,便已完完成修行,超越了人,进入佛的境界,初步成佛了。
追问三毛藏经阁 ,你是7级?我真的无意与你争执,但是,你看我的问题了吗?
追答比如造了恶业(因),那个业识就留在八识心田里,遇到了缘,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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