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院判对方赔偿我工资,对方没有上诉,但是公司已经搬走,我担心对方转移了财产,我想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也要15天法院通知对方的缓冲期,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申请财产保全么?申请了财产保全是否影响仲裁结果的效力?申请了财产保全后可否不上诉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公司已经搬走,但是我知道公司名下还有车子、和银行户头没变。但是判决下来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前后差不多一个月足以让公司有时间转移财产了,怎么办呢?
可供执行财产目前是有,不过对方很可能转移走,比如从户头提钱到法人名下,或者把车子过户到法人或者新成立的同一法人的名下,目前根据我的了解,公司原来的法人新成立了两家皮包公司,我很担心他转移了财产,请问如果他转移到他个人名义或者新公司名下,我可以申请执行法人个人或者新公司的财产么?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参考资料:劳动争议仲裁法 刑法
目前我了解到,强制执行是法院先发通知给对方,15天后才去查封财产,这15天内,对方已经有充分的时间转移财产了。所以我才想到要申请财产保全的。
追答法院也不一定会先发通知的,大多时候法院是先查封,然后要求对方主动履行,不履行才强制性对方被查封的财产。
追问这个流程我曾经经历过一次,是我亲戚的劳动冲裁案子申请的,法院确实先发了通知通知对方履行,对方不履行了才查封,唉。
追答呵呵,法院的流程不再当事人的控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