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放假期间生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家应该怎样赔偿

员工放假期间生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员工购买了社保和意外保险,站在企业家的立场,企业家该做出什么决定才是合法的呢

你生病休息,按照规定,是根据你的工龄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如果你超出了规定的医疗期,企业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合同,并按规定给予你一定的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追问

公司给员工购买了社保和意外保险,企业家又该做出什么样的赔偿呢

追答

社保里面的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你的部分医疗费,你是生病,不是意外事故,所以,即使单位给你参加了意外保险,也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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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2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才能解除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该条第2项虽然规定对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条同时也对用人单位以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限制,即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第2个回答  2011-10-23
还可以向单位索取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1-10-22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4个回答  2011-10-22
还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但要是生病的话,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第一项有说,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说,企业现在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除非它按上面的要求处理了问题,那才行。追问

公司给员工购买了社保和意外保险,企业家又该做出什么样的赔偿呢

追答

意外保险?如果有买的话那也只能向劳动保障部门领取。
如果社保内有买医保的话,可以用相关的医保保障内容进行领取或按其内容享受此项福利。企业是不会对此做什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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