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权?

农村房子 墙上和窗户上 被故意泼上粪便,是否构成精神损害?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权?
前提: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进行。

可以。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本案中,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都已经遭受到严重侵犯和践踏。

关于楼主来信,我已经回复,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有不同意见的欢迎指正:
正因为是在农村,大家对这种“泼粪”“挂破鞋”行为引起的后果在心理上的重视程度更甚于城市。而且,在农村这个特定的范围里,传播程度远远大于相对比较封闭的城市,所以对人的尊严存在更严重的影响。
但是,要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必须要知道是谁泼的,这样才能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才会受理。
关于对方所得到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在中国就是公开赔礼道歉,为你恢复名誉,精神损害方面,由于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就是说类似于造成亲人死亡的那种不可逆转的精神损害——所以,及时能得到金钱方面的赔偿也不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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