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如下问题要请教各位,我们和房东发生了以下三次冲突:
1、刚入住要求房东维修搬进来的时候已坏的东西。房东之前给我们保证家里的东西都是好的,当时碍于我男朋友和他是老乡加上他说大话和我们没经验,就没好意思仔细检查;而且他保证若东西坏了他一定可以负责维修。我们搬进去就发现很多东西坏了,我们要求房东维修,他表现得不愿意,但是碍于他之前做过的承诺及这个确实是上一届租客弄坏的,就勉强为我们维修了,这次他觉得我们事情多,他觉得东西坏了勉强能使他就不想维修。 (合同上有写明房东负责正常维修)
2、空调坏了。7、8月份空调坏了,他原本想修,但是听他爸爸无意中说到这个空调坏了好多次了,而且修空调的费用是800,他也不愿意买新空调,要我们出钱买,但是我们认为一个月2200的房租(当时签的租金也高于同类房屋100-200就是考虑有变频空调,这事情也给他说了)已经包含了我们使用他空调的费用,而且他的空调已经用了6-7年,后来我们协商如果我们自己买空调也可以,但是需要每个月降100元的租金,而且最后空调归我们,他们不同意。最后选择了维持原租金,空调由他出钱安装。(期间发生争执,房东提出解约,我同意了,他又说不能轻易解约,有合同规定的,所以这次的解约协议没达成。)
3、换床垫的事情。由于我对螨虫过敏(刚好去医院检查的时候他也看到了我胳膊上全是过敏现象,他当时陪他妈妈在医院检查身体),医生建议更换床垫(他的床垫已有7年左右使用时间)。
第一次和他协商征求他意见,他说不行,床垫我自己解决,而且到时候要原封不动还给他,我租的房子只有30平米,故完全无法放下一个闲置床垫,所以这事情我们后来就没再找他,我们自己采取了很多方案解决这个问题(买进口杀螨药、换全套被褥等,能做的我们都做到了),但是都没有办法,只能打地铺睡觉。
第二次向他征求意见,是在前天下午,我提解决方案并征求房东意见:我说他自己的床垫的所有权是他的,处置权也在他,我请他帮忙处理一下,或者授权我去帮他处理,以后我走的时候买一个二手床垫归他所有,但是他不同意,他说和他原来的床垫相比无法衡量谁更好。
我第三次向他征求意见,也是在前天下午,我提解决方案并征求他意见,说我先把他床垫处理了,我自己买的新床垫租期到后我白给他,他依然不同意(他老婆抢过电话对我进行了言语攻击并挂掉电话)。
第四次协商,他同意他的退让方案是把租约改为一年,与我们签署补充协议,今后发生的其他事情他一律不管,我们同意了他的解决方案,他前天约的是昨天晚上八点半,9点打电话给他,他又不来了,后来再我的再三恳求下,他同意过来,10点多的时候他又说不过来了,说的是租约是和我男朋友签订的,我男朋友出差去了(他是知道这个情况的),他一定等我男朋友回来才签约。(依我们这几次跟他打交道,他是缓兵之计,等我男朋友回来他是不会给我们签约的。)
他强调我们只是租约关系,他收房租,我给租金,其他事情他一律不管。但是我现在确实也遇到了困难,所以请他帮忙处理一下,如果他实在不同意,我说那只有解约,否则我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每天受病痛折磨,他说我们承租方提出解约,他不会将租房押金4400元退还给我们,我们又没有办法但是他根本就不讲道理,我们无法跟他沟通。
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办法解决?我跟他提出解约一定拿不到押金吗?(因为合同上写的是承租方提出解约就拿不到押金)。若我拖欠他房租两个月作为押金,然后搬走,这样后果严重吗?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房纠纷属于租客与房东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如果租客或房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起诉条件具体包括需要明确的租客与房东身份信息、有诉讼请求以及支撑的事实和理由、租赁纠纷应当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起诉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发生纠纷之后,首先应当协商,或者进行第三方调解,调解不行的,可以申请仲裁或是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