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7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士级
[2].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3项----师级
以上均为初级
[3]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以上5项----中级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
[2](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以上5项----中级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规定的临床或业务工作量(参照各专业标准)。
(2)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高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问题和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指导和带教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对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授课或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4)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下同)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市级以上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1项以上。
(5)主持完成过县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并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论文、著作要求
(1)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外语要求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五、中途更换执业地点,工作年限累积计算,省内职称资格通常通用,跨省视情况所定,详情咨询当地(接收地)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