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 的封建社会到底是一 个什么概念呢

为什么叫封建社会(或国家或制度)
封建社会跟现在的社会有哪些区别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上一章已考察了第一种“封建”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论列和比较中、西“封建社会”的概念。
一、“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由来

中国自从十九世纪中叶被敲开国门,有关中国古代封建的思想性争论便成了绝响。不满现状,立意改革的人们越来越不再瞩目于古代,而是效法西方,信仰“进步”,瞩目未来。但是,“封建”这个词却并未消失,而是反而渐渐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流行于社会。

“封建时代”的概念

“封建时代”的概念是在将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比较中提出来的。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的文章。梁启超认为∶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这样三个时代,其间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的相同点最多,即同为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此时政府(即贵族)的权力甚重,过于国君,就像欧洲所谓“少数共和政体”或“寡人政体”,尤其是接近于古希腊的斯巴达。又由于作为此社会中之一部分的贵族于平民也甚相亲,所以也可以视这一贵族政治时代为民权稍伸时代。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异点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显著不同是欧洲自统一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仍为列国处在分裂状态,而中国自两汉以来却永为一统。中国与欧洲的国体在春秋以前大略相同,而从春秋以后则截然相异。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明有燕王、朱宸濠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至于汉末的州牧,唐代的藩镇,也都是涌乱一时。所以,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儒教被定于一尊;二是因为种族的界限在中国不严,不同种族之间可以互相通婚,渐渐就没有了差别。至于一统与列国孰优孰劣,则前者利于安民,后者则由于竞争而能发扬民气。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第二个显著不同是∶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却没有。与世界万国不同,中国历来此风不盛,至汉以后,尤绝无之。布衣卿相之局已是司空见惯。魏晋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的流弊,但这并不是创立这种制度的本意。至于唐以后设科取士,下层平民更是可以“平地青云”。虽然还有皂隶奴才不许登仕版之禁,但这些人其数甚微,不能目为一种阶级。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是由于战国时各国不能不延揽人才,敬礼处士,招致客卿,从而破除了世卿的藩篱,而孔子、墨子等圣哲,又都大倡平等之义,孔讥世卿,墨明尚贤,他们的门人弟子多出身微贱,遂使天然阶级之陋习一扫而空。然而,中国无阶级这一情况也是有利有弊,利在国民比较平等幸福,弊在没有竞争,相博而不能使“民气日昌,民智日开”,又由于“被治之民”中的潜在不满者有渠道可以上升为“治人之人”,得到富贵,所以“民气不聚而民心不奋”。

梁启超认为∶尽管统一与分裂,有阶级与无阶级各有利弊,但如果按照文明的公理,则还是以“合邦统一”与“无阶级”为优,所以说,中国的进化,实际上远在欧洲人二千年以前。但为什么现在拿中国与欧洲文明相比却有了天壤之别呢?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中西相差不远,在这之后却是∶初期中国骤进而欧人如旧,后期则是欧人骤进而中国如旧。比方说,西方在古希腊即有民选代议之制,而中国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民众也从不自伸其权,这就是由于一统闭关和无阶级而自安之故。因而初看起来,恰恰是学理上的文明阻碍了事实(物质)上的文明。但实质上,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善用此学理。梁启超最后说∶

“此后社会上之变动,将有不可思议者,数千年之无阶级,俄变为有阶级矣。二千年之停滞,既不可以得进步,今日当于退步求进步,或者我中国犹有突飞之日乎?”i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在上世纪末发出的对于本世纪的相当准确的预告。中国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广泛动员,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和彻底的社会革命的时代,而在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动”之后,直到今天——在已经可以看到二十一世纪门槛的今天,我们也许才可以说,中国看来已经在退出这一过渡时代,而走入一个比较平静相安,经济发展和自然分流的时代。

在梁启超看来,封建时代与他所处的时代是不衔接的,这中间隔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可以名之为“统一时代”或者说“无阶级时代”。严复的看法稍有不同。1904年,严复出版了他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一本书,该书原名为《A History of Politics》(直译为《政治史》),严复易名为《社会通诠》,这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该书主要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谈政治。在为该书译本写的“自序”中,严复感叹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他接受甄克思的观点∶认为社会进化都是由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 )或“蛮夷社会”,进到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再进到今天欧洲的军国社会或“国家社会”,而在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封建时代。验之于中国历史,严复认为∶中国从唐虞以来直到周代,这两千多年“皆封建之时代”,而宗法也于此时最备,而秦“郡县封域,阡陌土田”,虽然是侵夺民权,属“霸朝之事”,但“迹其所为”,还是要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然而,由秦至今又过了二千多年,今天中国的政治、风俗以及思想文化,都还是未脱宗法。这样,严复就实际上认为中国有四千多年是处在宗法社会之中,而宗法社会又可分为两个时代∶周以前是封建时代,秦以后则是一个向军国社会转变,却仍未脱离宗法社会的时代。ii 中国有史以来的四千多年为一纯粹、完整的单元以及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观点,于此都能发见端倪。

总的说,“封建时代”的概念直接产生于中西比较,并且主要是由西观中;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历史学上的时代概念,未离史学范畴;它也基本上是从政治(国体)的角度观察,而未涉经济形态;观察比较者的意思虽然是有感于中国相对于西方来说的不进或缓进,但并不是 要为直接行动提供理论指导;最后,在这里所用“封建”的含义与古义基本相合,并无意义上大的转折,所以,论者对西周为封建时代决无疑义,只是上、下限略有不同。

“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

由于我们不是要探讨“封建社会”概念偶尔和个别的使用,iii 而是要探讨在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认真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系统解释,所以,我们发现,在这一意义上,“封建社会”概念的首先提出是在1929年,而恰恰是在这一年提出这一概念应当说是耐人寻味的。

1927年国民党实行“清党”,国共分离,农运、工运等群众运动遭到压制,革命转入低潮,大批热血者不得不重返书斋。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3-5期上发表“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亡命日本的郭沫若以“杜�”的笔名在《东方杂志》1929年第26卷第8-12期上发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当年陶希圣还在新生命书局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由此揭开讨论中国社会历史的一幕。iv

陶希圣在其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国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谜了。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v

为此,他希望首先研究中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在此的两个中心问题是∶1.中国社会目前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2.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是否使中国社会变质,变质又达到什么程度?

追溯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陶希圣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史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了的封建仍然在另一个基础上又重建起来,所以,再“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而“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总之,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者说是一个变质的封建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们看见许多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又看见了许多和严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现象。家族本位和个人主义的法律,权力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观念,相互错综。

陶希圣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封建制度”,在他看来有两个特征∶1.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它的基础是在农村;2.在封建制度下面,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由于这两个特征,所以,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都市的集中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而只有贵族,而中国在战国时就有了相当力量的商业,有了官僚、平民能够作官,所以可以说封建制度已崩坏了。井田坏使土地可以私有,就有了非贵族的地主,后又产生“士大夫而官僚而地主的一个身份”,这些人很保守,不愿都市发生,还是以农村为经济基础,进而压迫商人,故中国迟迟不进。

综上所述,陶希圣由此得出的四点结论是∶1.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的国家,只有对外藩的统治仍然是取封建的形式;2.中国政府是地主官僚政府,不奖励商业,商业绝对不发达,尤其是禁止国人从事国外的贸易;3.所以,中国是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与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4.我们若以这一士大夫身份及以这个身份为背景的官僚政府为封建势力,则我们提出打倒封建势力的口号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但非打倒封建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已经不存在。他还提出,“在此时来解决土地问题,可以打倒士大夫的残余势力,不过不能解除帝国主义通过官僚政府的对中国的统治。”vi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陶希圣所提出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概念虽然比古代的“封建”概念更重经济而不是政治,即它们主要是从经济上定义的,但是,至少从作者的理解来说,这些概念的涵义与“封建”的古义并无大的违拗,与西方的“封建”概念也基本相同。陶希圣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只是小异而大同,中西封建制度的共同点均是以土地制为基础,建立了一种人身隶属与保护关系和身份等级制,至于差别则在于∶西周封建比欧洲封建的中央权力似要更大些,卿大夫邑内的人民对诸侯的义务也比对卿大夫义务似要重些。换言之,也就是分裂割据的情况还不那么严重。

陶希圣把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不仅反映出他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而且反映出他也受到数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按照这一规律,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的社会(战国之后)必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它又很不象资本主义社会,无以名之,陶希圣只好称它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后来还有人称它是“后封建社会”,无论“前”“后”与否,总之它很难得到自己一个独立的名称。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免去这些麻烦,直接称这一战国至清的漫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为“封建社会”(郭沫若等),或“封建领主社会之后的封建地主社会”(范文澜等),以便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衔接。

当然,陶希圣的如此称谓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甚至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对本质的“现象学的悬置”,即在难于探明现象的本质或性质之前的一种暂时搁置——仅以一种外在的形式标定它或仅仅提出它。王礼锡一度更接近于这种态度,他说∶“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vii 我们在陶希圣那里可以发现一种困惑和犹豫不决,由这种态度也就产生出一种使他屡屡遭到批评的“豹变”或“模棱两可”,所以,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这同一本书中,我们又在第50页读到∶“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至,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在第190页紧接与上文同样的一段话之后是∶“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因此,可以叫它作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作封建社会。”在第247页上一个作了进一步区分的结论是∶“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viii

这种种解释可以反映出动员和革命的需要和西方社会理论的笼罩性影响。不过,我们通过陶希圣对士大夫身份的重视仍可发现,在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之间,他还是相当注意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虽然由于革命时代的眼光,所有这类身份及其派生物自然都要在被扫荡和打倒之列。

与今天中国的政界越来越强调“中国的特色”与“国情不同”迥异其趣,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却是高度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的,他认为那种说“我们的国情不同”的看法为“民族的偏见”,认为就象一个人体,无论红黄黑白,发展都大抵相同一样,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如此。他以一种发现了科学真理,一下子通体透亮的兴奋心情和昂扬、上升的姿态,批评罗振玉、王国维仅仅是“整理”史料,胡适也摸不着“边际”。他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是以恩格斯为向导,但同时也认为∶“清算中国的社会,这也不是外人的能力所容易办到。”“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的接近”。“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ix

明显地不同于陶希圣的暧昧,郭沫若斩钉截铁的断定“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x 他认为∶事实上不是在西周,而是在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度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只是名目上废封建而为郡县,事实上中国的封建制到最近百年都很巍然的存在着,秦始皇才是在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勋。xi

郭沫若显然认识到他所说的“封建”与古代的“封建”含义截然不同,所以他反复说“真正的封建制”,“真正的封建诸侯”。他认为∶古人用“变封建而为郡县”来表示周、秦之际那一很大的社会变革,完全是皮相的观察,周时并不是没有郡县,秦以后也并不是没有封建,这些都不必说,而关键在于∶西周事实上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而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的对立,工商业是师傅与徒弟的对立。“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 ”xii

“封建”的古义在此就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折,而这种转折是由郭沫若发其端的, 嵇文甫曾谈到过当时一般学者的感觉∶“郭先生有一个最奇特的论断,就是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完成者。他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他说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是真正的封建社会。我们知道,现在所有各派论中国社会史的,不管他们说秦始皇以后中国已经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好,说秦始皇并未曾破坏封建的基础也好,但是秦始皇对于封建制所起的作用,是破坏的而不是完成的,这一点他们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现在郭先生根本翻过来了。”xiii 何干之在1937年7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也说∶“在中国过去的八九年间,附和他的人极少,反对他的人却极多。……但是自从1935年以来,郭沫若的中国历史观,好象复活起来。”xiv 十五年以后,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也回顾了这一转折,他说∶“旧时说夏、殷、周三代为封建制,以别于秦后的郡县制,这是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历史事实,从来不曾有人怀疑过,也是不容许人怀疑的。但近年来周封建制被赋与了新的意义,因而三代是封建制之说便发生了动摇。”xv

郭沫若并在此文中继续补充了他的理由,他认为∶古时所说的“封建”是“封诸侯、建藩卫”的事,要在这种含义上说三代或至少周代“封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由于古时所谓“国”本是等于部落的意思,所谓“封建藩卫”也不过是建置大小不等的各种殖民地而已。异姓之国大抵是原有的部落,同姓之国则多系从新建设的。《孟子》、《王制》中的五等爵禄、《禹贡》、《职方》中的畿服制,都在周代金文中找不到证据,当时诸侯称谓并无所谓等级,足见等级之制只是后世儒家的依托。王国维更有一个重要发现,便是古诸侯在其国内可以称王。而即便周代确有五等诸侯或五等畿服,“也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的观念完全不同。在这儿不容许我们的新旧观念铰线。”xvi

也就是说,这里关键的是,如果“封建”不再被理解为一种“事件”,甚至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制度”,而是要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话,这样,“封建”就不能只是在一个或一些历史朝代的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且,它还不是发生在一个社会内部的演变,而根本就是以一个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变化自然有如天翻地覆,而中国所经历的这种大变动除了近代之外,最令人瞩目的自然是属春秋战国时期,而如王国维、范文澜等人所认为的殷周之际的变化显然比不上这一变化,而且资料不足,至于魏晋之际,唐宋之际更不必说。所以,可能不是别的,而正是抓住社会形态的根本变迁,才是郭沫若等倡导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比较起“西周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古史分期说来更吸引人的一个秘密所在。

那么,这一新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什么含义呢?郭沫若在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的回答还比较简陋。他说∶“封建制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并没有多么大的悬殊∶只是直接生产者在奴隶制下可以公开地大量屠杀,而在封建制下的屠杀起初是不公开,其后是法律上禁止(当然偷偷打杀仍然是不免的)。又奴隶社会是氏族社会的延续,多量地含有血族的成分,而封建制则是多量地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xvii 在1945年的《十批判书》中,郭沫若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定义∶“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重要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有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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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13
封建一般而言在中国有3种。

第一种是欧洲经典意义上的封建

第二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封建

第三种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封建(马克思主义史学观点)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封建时代”,指的是周朝“封邦建国”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封建时代”有三种观点,我们课本上的是秦汉论(秦汉时期进入封建社会),还有两种——西周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和两晋时期进入封建社会。

欧洲经典意义上的“封建时代”,那和中国没关系

其实中国既没有过奴隶社会,也没有过封建社会。

奴隶制和奴隶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所定义的“奴隶社会”,是指:1,奴隶在社会总人口中占据很大比例;2,奴隶进行生产劳动,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但这只在地中海区域(而且是西半部)出现过,是一个很特殊的社会状态。

在中国,奴隶可笼统分为三类:农业奴隶,手工业奴隶和家庭奴隶。

而中国的上古社会(三代),虽有农业奴隶,但奴隶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小,农业奴隶在奴隶的人口中占比例太小也,主完全不能说是一个劳动者阶级。而中国那一时期的社会生产绝大部分都是由自耕农民承担的(以上仅是一种魏晋说法,通常认为大量使用农业奴隶最多只存在于夏、商,周或可能为农奴制)。这绝对不能定义为地中海式的“奴隶社会”。

手工业奴隶时间较久,持续到唐代,辽金元少数民族朝代也存在。但直到清废除徭役前,中国的手工匠还是半奴隶,类似于农奴的身份的。

至于家庭奴隶,中国历朝都有,并且奴隶数量不比三代时期少(只不过名字上叫“奴婢”、“人力”、“女使”等等)!惟独宋没有私人奴隶,但国有奴隶还是有的。因此如果硬说中国有奴隶社会的话,那么从上古到清就都是奴隶社会了。

另外,世界上大多数民族,甚至包括同属地中海文明的希腊,都没有马克思定义的“奴隶社会”。

而马克思“封建社会”的定义,是由具有强烈人身依附关系的封建贵族和农奴之间组成的。而中国战国以后的社会不同于欧洲,没有“封建”(这个词无论在汉语还是英语中都有分封的意思)的世袭贵族,任何地主都是随着朝代更迭、社会静动而具有巨大流动性的,随时都有致富的农民和商人购买土地上升为地主,同时也有地主家道败落下降为农民。

在中古欧洲,封建贵族的身份永远不变,无论如何改朝换代,贵族还是贵族,哪怕家道中落、出卖了土地,贵族的身份仍在,谁也不敢对他怎么样。可中国的地主和农民,却全靠有没有土地来区分,没有就是穷泥腿子,有就是贵族。另一方面,中国在秦汉时代没有真正的佃农,而直到唐,自耕农也是整个社会生产的绝对主力。

同时,欧洲贵族对于土地的占有关系,是国王“封”的,且禁止出让交换,是“天生”的固定拥有关系;农奴对于贵族的依附和被剥削,也是政治造成的“超经济强制”。而中国的地主土地是自己依仗势力(其实主要是经济实力,由此才能读书做官,有政治势力)强占或购买的,不具有固定拥有性质;农民和地主的被剥削关系也纯粹是经济差距(你有土地我没有)造成的经济关系。

而且“封建主义”这个词的问题:无论“封建”还是“feudalism”,这两个词的意思都是“封藩建卫”,即分封诸侯、贵族。“封建主义”的根本特征是国家中央政权势微、地方割据,这正是西方人对“封建”(feudalism)一词的诠释。而秦汉以后历来讲究中央集权的中华帝国,没有拥有封地的世袭贵族,不能加上“封建”这个词。

所以说,中国在战国以后没有马克思定义的“封建社会”,如果硬要找的话,在夏商周时代倒是有……

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斜坡式发展过程,其中奴隶制、农奴制、小农制、佃农制的因素总是纠缠在一起,无法分开,只是有些因素逐渐加强,有些逐渐减弱。而西方的历史是阶梯状发展,后一种因素总是无法在前一种因素中正常生存,而必须将其彻底推翻。这就是中国和西方历史截然不同的地方。

其实马克思由于自身局限,所研究的历史发展规律并不是如苏联所说“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而恰恰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地区(不可否认,欧洲尤其是西欧,在地理和历史情况上都非常与众不同,如为海洋包围的大半岛地形、极度缺乏香料等生活必须品、缺乏贵金属和奢侈品、还有无休止的外来入侵,都和其它民族截然不同)的特殊的历史发展规律。因此,这样一个特殊地区、特殊历史的“五段论”,并不适合其它民族,尤其是中国。如果马克思当年活得久一些,并且能到中国来探访一番他所称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话,他的观点一定会有巨大改变的。把这种只适合欧洲的理论硬挪到中国历史头上来,是当年郭沫若先生在“急于和西方看齐”的社会思潮下,生搬硬套的结果。

而现在有理论认为,在四大文明古国中相对受外界影响较少、始终持续的中国历史,倒很可能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真正普遍规律。(其实马克思当年也很想深入研究这种“亚细亚生产方式”,但是没能如愿)

对于历史的分期,中国应该有适合自己历史情况的划分法,而备选的方案也很多:

1,按照统一分裂的循环来分,可分为:先秦时代、秦汉魏晋南北朝时代、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时代、明清民国时代。

2,按照社会结构性质来分,可分为:方国及封建贵族社会(夏、商、西周、春秋)、军功贵族社会(战国、秦、西汉)、豪强及士族社会(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平民社会(宋以后)。

3,按照使用工具来分,可分为:石器时代(三代以前)、金石并用时代(夏)、青铜时代(商、周、秦)、铁器时代(汉以后)。

4,按照生产主要承担者的性质(及社会发展趋势)来分,可以分为:第一自耕农时代(三代、秦、西汉)、依附农民时代(东汉、魏晋南北朝)、第二自耕农时代(隋、唐)、佃农时代(宋以后)。
第2个回答  2007-08-13
封建社会,具体就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上以自然经济和小农经济为住,实行农本主义,如我过古代的士农工商的观念和等级划分!
在道德观念中以按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宗教礼法来严格的划分人生等级!
在国家权力的分配上实行君权至上的原则,君君臣臣严格而保守!
在社会利益的分配上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和国有土地分封制!
第3个回答  2007-08-14
楼上们说的太多太杂太复杂了,楼主我给你说的简单点吧
我们把人类社会分成5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我说的不正规,但你能大概明白.
封建社会就是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农民要给地主压迫和剥削.
原始社会:人人平等,同吃同穿
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奴隶
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和工人
第4个回答  2007-08-13
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说,就土地私有制。两大对立阶级是地主和农民。

原来 的封建社会到底是一 个什么概念呢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

封建社会的概念及其主要表现形式!!
封建社会是一种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其显著特征是君主权力至上,表现为军权政权的不断集中。这种社会结构旨在维护统治阶级的稳定统治地位。2. 封建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封建地主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农民则成为土地的依附者,他们必须向地主支付租金或提供劳役。这种...

封建社会到底是什么呢
封建社会是一个以土地所有权和分封制度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社会,它主要存在于欧洲中世纪和中国的封建时代。封建社会的特征是等级制度严格,土地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主仆关系、宗法制度和等级链条构成了社会组织的核心。在封建社会中,地主拥有所有的土地,并享有特权;而农民则是地主的附庸,甚至是奴隶,无法掌握...

封建社会的介绍
封建社会是一种基于土地关系和封建制度的社会组织形式。在这种社会中,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通常由封建领主或国王掌控。人们根据出生、血统和财富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社会阶层,如贵族、骑士、农民等。封建制度确保了上层阶级对土地的控制和权力的集中,同时也规定了下层民众的义务和权利。二、封建社会的特点...

封建社会到底指的是什么
“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这是马克思主义中的封建社会,也是我国近现代以来所说的封建社会,是一种经济生产的方式,也就是土地等生产资料(可以用来生产的物)掌握在地主或者领主手中,农奴、佃农、农民等依附于地主或者领主,受其剥削,而地主或领主以收税、收地租...

封建社会到底是什么意思
封建社会,基本释义,就是专制社会,没有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社会的主体,政治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和作用,因此,给社会定义,既不能脱离人民,也不能脱离政治。人民和政治构建起给社会定义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基本框架上实行什么样的政治从根本上决定了什么样的社会性质,实行专制政治从根本...

封建社会的概念
封建社会的概念如下: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是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是一种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制度范畴。两种含义:狭义上指社会结构,这种提法最早是指西欧的中世纪的国家结构,夏商周先秦时期也存在类似的制度。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原本,...

到底什么叫 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一词,就其最原始的释义来讲,应该是指其字面意义:封土建国。即分封制,在中国盛行分封制的时期是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之前的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周武王灭商以后,周天子分封天下,那时诸侯小国林立,一个面积几平方公里的小城邦,其统治者被周天子分封为君主,以“国”自居,这个时期的曾经...

什么是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西方学者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地...

旧中国描述
内容提要:“周朝原来意义上的‘封建’”,是指周天子实行的赋予被封的诸侯国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和独立性的一种社会制度;以这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文化、思想才可以叫做封建经济、封建文化、封建思想;以这种社会制度为宗旨的理论、学说、主张才可以叫做封建主义。 “封建”与“集权”恰恰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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