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现在跑了,而且和他老婆早在几年前办的假离婚,他名下无财产他老婆名下有两套房子,但法院和债权人拿他老婆一点办法都没,而且他已经跑了,债权人现在天天找我,晚上在我家不走,他们说这是执行局给他们出的办法(这话是他们私下说被我听到的)现在已经协议我每月还1500,同时让我继续找借款人,我现在每月还要还1900多房贷,现在加上还债权人的1500真的非常吃力,马上我老婆又要生孩子了,到时还要用钱,我只是普通的工薪阶级,每月真的无力承担如此重的债务,他们还说现在国家对这块管的非常严,如果我要不还的话到时申请强制执行,关我半个月到时还不还钱再关我,关三次还不还钱到时就可以强制执行我按揭的房子,还说会判刑、可判2至7年,我房子已经被判查封但还没执行,所以我们家还住在里面,我想请问下相关的专业人事,他说的是真的吗?我名下仅此一套住房还是婚前财产,会被执行吗?如过我跑了的话房子会被他们查封并拍卖吗?现在我死的心都有了,请大家给我点珍贵的意见,在这里我先谢谢了!!
第一笔担保款是十四万,且担保时间已经过了6个月,当时开庭时我就陈述说过了担保期,对方请了律师说没有过当时正巧赶上五一放假,他的意思是说凡碰到节假日的,时间都以此往后推,所以还在担保期间,是这样的要是按律师说的那就还在担保期内,如果节假日的也包括的话就过了担保期,不包含的话就没过,当时法院判没过担保期,还让我咨询说法律肯定是这么规定的,还款利息是同期利息的3被,请问法院这样判对吗?
追答“对节假日顺延”,这说的是,当期间的最后一天(或几天)是节假日时,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期间的最后一天看待。
但并不是说凡碰到节假日就往后推,这是不可能的,不合法的
这么大的事情,我不是法律专家,也不好随便乱说,最好请个律师吧,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