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 聚众斗殴 造成轻微伤害 但本人没有动手 应如何处理

请专业人士解答!!急!!本人属从犯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19
没动手最轻也是从犯··扰乱社会治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2个回答  2011-10-19
你好
《刑法》第292条规定:
1、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3、根据你说的是从犯、没有动手,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追问

外校进行学校间的诋毁 我们去找他 然后动手了 我站在旁边没有出手 其他人给了他几拳 就走了 后来警察找到学校 立案 我们应当怎样

追答

你好
主要依靠学校,其次依靠家长协调处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20
上面的留言除了专家回答稍微专业一些之外,其实还存在很大问题。。。
1一拳算不算轻伤,一般看来肯能轻微伤都算不上
2其次当事人积极参加的定性问题
3还有一个就是诉讼时效问题
4未成年人应当从减处罚
把这三个问题解决了,当事人一般可能会在缓刑一下考虑,祝你好运!2011-10-20
第4个回答  2011-10-20
拘留两天,查清事情经过后,花点钱就没事了。
受伤害一方不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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