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拆迁的老房子,补偿房是2011年1月交钥匙入住的,补偿了两套住房,两件门市房,房子是我老公家的 老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我公公的名字,新房子的房产证一直没给办,前两天2011年10月物业通知办房产证。我和我老公是2010年10月相识的,2011年9月登记结婚。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房产证,只写我老公名字,办下来的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写的是他父母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什么情况下是属于我老公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