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份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在未取得现在土地承包者与原出让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原件(有复印件)的情况下,与现土地承包者签订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未在相关部门备案,只是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但是有条款限制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如果出让人利用原件再和第三者签订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出让人行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里未注明土地性质,但此块土地若以原为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是否影响合同履行?请教法律专业人士!
先谢谢在睡觉的回答,关于第一条,现在承包人取得的承包权即是从别人那里转租的,并且取得原地主的认可,合同中也未注明不得转包,我想请问在未取得出让人与原出让人的承包权转让合同原件的情况下,我与出让人签订的土地承包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第三条,土地性质是通过合法渠道变更的,但我与原出让人签订的合同虽未注明土地性质,但合同格式是按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内容签订的,此合同是否对现土地有效。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