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首付男女各一半,产权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婚后房贷也是各出一半,但是只在男方的工资卡上扣除?

婚前购房,首付男女各一半,产权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婚后房贷也是各出一半,但是只在男方的工资卡上扣除,女方的房贷是按月打到男方卡上,如出现婚姻破裂,根据新婚姻法需要证据证明女方也出了一半房贷吗?用什么证据,怎么证明?
PS:另外,因为好像法律规定婚后男女双方的工资奖金都是共同财产,那么,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不管房贷是从哪个人的卡上扣除的,都默认为双方共同支付,可分享房贷及其增值部分一半的收益?

这个不需要拿出女方也还贷的证明,默认就是共同还贷,只有一方认为自己单独承担贷款时,才需要拿出证明钱都是自己出的.像楼主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就是一人一半.如果你们协商不了,不能确定房子归谁,都不肯让步,则进行房屋拍卖,分的钱一人一半.如果你们有小孩,一般情况下小孩跟谁,法官会优先把房子判给那个人.但是也一样要支付一般房产价值的钱给另外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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