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如何签订的?

如题所述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月十四日,八国联军占据北京后,他们之间的矛盾日趋激化,形成英、俄两国争霸中国的局面。沙俄为求得清政府对它独占东北的承认,首先表示“认皇太后为合例”政府,李鸿章为议和全权代表,主张各国军队撤出北京,开始议和。沙俄独占东北的阴谋,遭到各国的反对。英国不承认李鸿章为议和代表,反对联军从北京撤退,声称要等“中国立有合例政府才可开议”。德国在联军占据北京后继续调兵,企图以武力攻占烟台,进而抢占山东全省,并提出惩办西太后,用以恫吓清政府,以攫取更大的利益。日本是后起的强国,侵略中国时派兵最多,他与俄国争夺中国东北有矛盾,所以支持英国的主张。法国企图吞并云南,对英国在两广的扩张极为不满,所以支持俄国以抑制英国。美国为防止别国趁机强占中国更多的地盘,对自己不利,又第二次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主张“保持中国的领土和行政的完整”,维持现在的西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实际上是要求对中国建立列强共辛丑条约的签订管的局面。这样,经过长期反复斗争、妥协、协商,最后美国“门户开放”政策逐渐被各国所接受。

十月四日,法国提出谈判的六项条件:(一)惩办各国公使提出的罪魁祸首;(二)禁止运入军火;(三)给予各个国家、社团和个人的公平的赔偿;(四)各国在驻北京使馆设立永久性的卫队;(五)拆毁大沽口炮台;(六)在北京至大沽口的道路线上选择两三处据点,实行军事占领。十月十五日议和谈判开始后,奕劻和李鸿章向各国代表发出一份同文照会,提出了一个“我们建议的初步和约”草案五款:第一,中国承认围攻使馆是违反国际公法,它已经认罪,并且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第二,中国承担对各国偿付赔款的责任。第三,中国同意根据各国的要求,重新订立通商条约。第四,联军交还总理衙门机关和中国档案。第五,和议开始后应立即宣布停战。各国公使对中国的议和草案断然拒绝,并蛮横地斥之为“狂妄”,表示在列强之间达成协议之前,不能和中国代表进行谈判。

各国代表在法国提出的六项谈判条件基础上,反复磋商,最后拟定了“议和大纲”十二条。此大纲基本上包括了后来正式和约的内容。十二月二十四日,外交团以照会形式,将“议和大纲”十二条交给清政府议和代表奕劻、李鸿章,转达西安,并声称:所列全部条款,都是“无可更改”的。李鸿章为了保全西太后的地位,在谈判过程中,奔走于列强公使间,特别请沙俄从中斡旋。他和俄国公使格尔思签订了《天津俄租界议定书》,承认俄国强占租界合法,甚至准备以东北主权作交易。在沙俄坚持下,列强终于同意用苛刻的条件换取对西太后的谅解。逃到西安的西太后惧列强以首祸议己,常惊惶不安。当她接阅“议和大纲”之后,如得免罪赦书,说:“今兹议约,不侵我权,不割我土地”,立即以“警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屈求全”为词,于十二月二十七日电复奕劻、李鸿章:“所有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此后,各国在强迫清政府惩办祸首和勒索最大限度赔款及保证上,又展开了长达九个月的争论,直至和约内容已经基本确定之后,列强才开始同中国全权代表商谈余下的一些细节问题。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九月七日,清政府全权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等十一国在北京签订了《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十二款,附件十九件。

主要内容是:

一、派头等专使到德国谢罪,在德国公使被杀的地方树立纪念碑。

二、惩办支持或协助过义和团运动的官吏,凡义和团战斗过的城镇和农村,一律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以后凡民间产生反帝斗争组织,地方官吏必须严加惩办。对镇压不力的官吏要“一概革职,永不叙用。”

三、派官员为专使到日本谢罪。

四、外国人的坟墓被挖掘及损坏的地方,要立“涤垢雪侮”之碑。

五、两年内禁止军火及为制造军火的各种器材进口。

六、赔款四亿五千万两。此款分三十九年付清,本息合计九亿八千万两。英规定以关余、盐余(即每年关税、盐税在分别归还外债后的剩余部分)和常关(即清政府在水陆交通要道和商品集散地设立的税关)三项收入,作为担保。

七、划定外国使馆区,各国可以在使馆区内驻兵。

八、削平大沽炮台及大沽到北京沿线的所有炮台。

九、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战略要地,由外国人驻兵驻守。

十、不准中国人民建立反对外国列强的组织,违者处斩,各地官员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如发现有“伤害”外国人的事件发生,必须立即镇压。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十一、修改过去所订的各国认为需要修改的条约。

十二、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列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的签订,将外国列强与清政府的关系完全确定下来,公使团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清政府完全成了“洋人的朝廷”。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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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是如何签订的
清政府完全接受。 1901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辛丑条约》签订过程
《辛丑条约》签订过程:面对清廷的乞和,侵华列强反应不一。沙俄为诱迫清廷承认它侵占东三省合法化,首先表示承认李鸿章代表资格,赞同与清廷议和,将在京俄国公使和军队撤往天津。英、德等国希望索取更多利益,强烈反对与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政权开议,拒不承认李鸿章的代表资格。德国因其公使克林德被击毙而...

辛丑条约如何签订的?
此后它们又依照大纲拟出详细条款,于1901年9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与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正式签订《辛丑和约》(又称《北京议定书》,通称《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如何签订的?
《辛丑条约》的签订,将外国列强与清政府的关系完全确定下来,公使团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清政府完全成了“洋人的朝廷”。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是如何签订的?
对准义和团。又催促李鸿章北上,与帝国主义议和乞降。李鸿章和帝国主义签订了《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赔款四亿五千万两,拆除大沽至北京间的中国炮台,允许各国在北京附近驻兵,设置东交民巷使馆区,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任何反帝组织,惩办首祸诸臣。《辛丑条约》使中国下降为列强共管的半殖民地。

《辛丑条约》由于八国联军侵占中国而签订,为什么签订
《辛丑条约》签订 其实本来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有十一个国家,但是在义和团运动兴起之后,义和团先后烧毁了这三个国家的大使馆,也就是西班牙、荷兰和比利时。所以这三个国家也就没算在里面,说白了,就起来这三个国家虽然没派兵参加侵华战争,但是在战争中受到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另外当初是因为慈禧太后同时...

辛丑条约的签订经过
六月上旬,慈禧太后改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命其从速来京,全权与各国协商议和。七月十三日(8月7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全权议和大臣,与列强谈判。二十一日,北京沦陷。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荣禄、徐桐、崇绮(1823―1900)留京乞和。八月初三,再派庆亲王奕劻与...

辛丑条约是什么战争后签订的?
《辛丑条约》规定,外国军队可以驻扎北京(包括东交民巷使馆区)及从北京至山海关沿线十二个重要地区。日本的“清国驻屯军”(后来的中国驻屯军、日军华北驻屯军),就是在条约签订前夕以“护路”、“护侨”为名派遣、签订后正式宣布编制的一支驻军; 也可以说,它是《辛丑条约》的产物。这支部队人数...

《辛丑条约》是怎样签订的
被认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洋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

签订《辛丑条约》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签订辛丑条约这一不平等条约的原因是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的,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1901年,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再次代表清政府与帝国主义签订《辛丑条约》.同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的国家,除出兵中国的英、美、俄、日、法、德、意、奥八国之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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