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轻伤,法律怎么判?如何解决??

三年前,我妈妈和爸爸上门找人讨债,数额不大,当时欠债人态度不好,恶语相向,并先动手打了我妈妈一耳光,我爸爸就跟他打了起来,那人的鼻梁骨被我爸打断,当时欠债人就报了警,立了案,我妈妈和爸爸跑了。他就医花了5000左右的钱,并鉴定为轻伤。上个月我爸爸被抓住,进行了拘留。调解说,对方要赔偿10万,如果不赔偿对方会上诉,我爸爸会判刑,我们该怎么办??

打人致使轻伤,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序很简单。不过对于是否是轻伤的认定,必须要去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
具体流程如下: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被打成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8
事出有因 法院判决是根据《民法通则》和《刑法》为标准的,但是首先考虑的是《刑法》其次是《民法通则》 你所说的调节是属于《民法通则》里面的,形象的比喻一下就是一个卖菜的和一个买菜的讨价还价。也就是说这个赔偿10万是可以商量,如果商量不能达成一致,则可以同过法院裁决。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调查。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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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27
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可以入刑了,但不会太重。对方要求赔偿十万元,太多了,最好的办法是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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