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 应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怎么开?

是找教育局吗?内容怎么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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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1
不用直接去教育局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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