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如题所述

一、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三管二监督”制度,要经常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枝水水平。
2、接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次数,进行所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的检定测与汇报工作,并及时做好原始记录。
3、入井前所使用的瓦斯仪器进行完好性和气密性检查,及时更换药品;入井后在进风大巷新鲜风流中换气调零,确保所用仪器灵敏可靠。
4.负责所管区域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局扁及风筒等有关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管理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5、随时掌握、测定采掘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对达到控制界限和超限作业的地点,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请示汇报进行处理,
6、随时随地检查工作地点及周围的安全状况,发现问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值班领导汇报,并切实保证自身安全。
7、对发生无风或临时停凤的工作地点,负责及时督促协助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将人员引导到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恢复局扇运转,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对停风时间较长,瓦斯情况不明的临时停风地点,及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领导汇报,由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行处理。
8、分工区域内发生灾害事故,协助跟班干部或班组开展遇险人员的自救、互较,安全脱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9、在分工区域内,对可能导致不安仝,甚至酿成火灾、瓦斯积聚、爆炸、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为,有权停止作
10、负责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取得瓦斯检查工操作证。
2、身体健康,无饮酒和不适合瓦斯检查工作及身体不适。
3、经过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
4、所检查区域顶、帮完好,脚下无障碍物、无过往车辆、无运行机械设备。
5、瓦斯检查仪光路正常、条纹清楚、气密性完好,温度计显示正常,多功能采样器气密性完好,所检查牌板吊挂标准。
6、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穿规定的工服、胶靴,佩戴防尘面具,携带自救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7、入井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新《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8、当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时,处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进入新鲜风流中;当发生水灾事故时,不能进入涌水地点附近的水平巷道或下山独头巷道进行躲避,应避开水头冲击,尽快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
三、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1、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2、能够处理一般的瓦检仪、采样器及瓦斯杖故障。
3、熟悉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要求作业。
4、能够熟练的操作瓦斯检查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多功能气体测定器等仪器。
5、具备识别隐患和排查隐患的能力,遇到事故或危险时能冷静的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应对。
四、岗位风险辨识:
1、巷道行走时片帮或冒顶造成人员伤害。
2、过风门时两门同时开启或不随手关闭造成风流短路。
3、井下瓦斯检查点选择错误,瓦斯错检、漏检,造成瓦斯事故。
4、擅自进入盲巷,无风、微风巷道造成人员窒息。
5、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未设置栅栏,其他人员擅自闯入造成人员伤害。
6、未检查有害气体直接进入密闭、栅栏进行瓦斯检查,造成窒息事故。
7、跨越皮带机、刮板机突然启动造成伤害。
8、未现场交接班,擅自离岗造成采掘工作面气体异常事故发生。
五、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及具体措施:
1、严格按章操作,严禁违章作业,严禁出现假检、漏检、睡岗、脱岗。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严禁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全入井作业。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现场对手交接班制度。
4、要妥善保护携带的光学甲烷检测仪,不准碰撞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出井后交检修人员指出存在的问题。
5、发现瓦斯或其他气体超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停止现场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进行汇报。排放局部积聚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侧,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6、按规定次数检查瓦斯,并填写瓦斯检查巡回图表,牌板数据齐全、清楚,每班升井后,及时到区队填写瓦斯日志,严格做到数据“三对口”。
六、责任制目标及考核奖惩:
对违反以下规定的,将按照公司和区队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1、瓦斯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职安全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上岗前要仔细检查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汇报更换,确保测量准确、灵敏可靠,禁止井下打开仪器、仪表检修。
3、按规定对井下所管辖区域内“一通三防”设备、设施及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及时填写有关记录牌板、巡回检查图表和瓦斯检查手册。严禁脱岗、睡岗、假检、漏检情况的发生,并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4、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加强“一通三防”设施、监测监控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严格执行好“四位一体”开工验收、“三人连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严禁放炮。
6、熟悉井下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方法和基本的救灾措施,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有效组织人员撤离险区。
8、工作地点停风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撤到通风良好地点,及时汇报,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9、发现瓦斯超限,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制止任何人进入该地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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