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六月一日在一家服装店上班,现在半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十一月九日我家里有事需辞职回去,老板要我做到十一月十八日再走,而且要招到人才行,(平时我们是两人一班,三个人够了,现在加我四个人)否则扣半个月工资,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