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根据目前浙江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申请条件中没有规定需要实习见习经历。
以2015下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为例:
1)2015年秋季绍兴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中指出:
①省考: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者,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向相应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②国考: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2015下半年湖州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报名条件:
户籍在本市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本市,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大学本科学历文凭;
②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③省考申请人须持有我省组织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2010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有效);
④国考申请人须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2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考试合格证明有效)。
具体认定申请条件以当年的春季或秋季认定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