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确认书如何送达,要不要填写送达回证,有无法律规定依据?

如题所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的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七种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直接送达需要填写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留置送达,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转交送达需要填写送达回证,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告送达的,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3

送达地址确认书一般都是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填写,如果是和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送达的话,应该会在送达回证上有显示。不过即使没有显示也问题不大,反正确认书上是需要你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4]13号

(2004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4次会议通过)

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七条 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

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

第八条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 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 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 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 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23
送达地址确认书?一般都是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填写,如果是和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送达的话,应该会在送达回证上有显示。不过即使没有显示也问题不大,反正确认书上是需要你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追问

这个送达地址确认书在装订简易程序卷宗里是必备材料吗

追答

……你是书记员么?还是说你想投诉法院没有给你送达?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3
不能单纯地送送达地址确认书吧,都是和其他文书一起送的吧,主要是起诉状之类
第4个回答  2015-0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送达地址确认书如何送达,要不要填写送达回证,有无法律规定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直接送达需要填写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留置送达,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提供吗
法律分析:送达地址确认书一般都是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填写,如果是和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送达的话,应该会在送达回证上有显示。不过即使没有显示也问题不大,反正确认书上是需要你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

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分析:一、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二、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分析:送达地址确认书就把你现住的地址填上就可以了,你要保证法院的传票能够送达给你,比方说开庭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

手机立案要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分析: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了。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填写的地址应该是能确保能收到法院信件的地址,因为如果你提供的地址错误,法院按此地址邮寄的信件被退回的,将被视为已经送达,对你产生不利的影响。2,如果...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拒绝签字可以吗
1、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指仲裁委需要确认当事人邮寄送达地址的文书,以便仲裁委能准确送达各类仲裁文书,比如开庭通知书、裁决书等;2、一般送达方式都为直接送达,即电话通知当事人到仲裁委,当面送达各类文书,如果当事不人方便,或者拒绝当面送达的,可以采取邮寄等方式送达;3、法律依据《民事...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收件人需在回证上签字确认。对于接收方式,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现代方式,但判决书等重要文件除外,这些文件的送达仍需传统的邮寄方式,送达日期以签收日期为准。总的来说,填写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时,既要确保...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什么意思
二、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当事人提供自己的送达...

法院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能给一个样本吗?
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向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告知如下:一、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依其户籍登记中...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我院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单位名称)、送达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四项基本内容以及一项“兜底”的备注。在地址确认书落款处留有指示需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及添加签署日期的空白。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还明确载明两点注意事项:1、变更送达地址的,受送达人应在三日内书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