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地坊(山东、临沂)乡镇派出所、天天上路查摩托车到村上转。 有行车证、或发票,能证明是自已的车。因其它手续不全、 都被罚款几百元了事, 派出所有权查、罚吗? 这不是交警、交通管的吗? (听说把这权力放给派出所了、有这一说吗?)(有关糸的、啥证没有能把车取回\没关糸的、少一样也要罚几百)还有法律管管这帮王八羔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