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子女,老婆原有个弟弟,后来因为事故在20岁去世了,现在她父母就她一个孩子我们能要2个孩子吗

我有独生子女证,现在有一个女儿,想再要一个,我和老婆都是城市户口。如果能要最好能附上政策依据。先谢了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22
这个各地的政策不同~

(九)农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第二十条 符合第十九条(第十二项"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除外)规定的,妇女再生育时的年龄应当在二十六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可以缩短生育间隔。

你可以看看这是相关法律!~!~

你的条件和这个差不多(九)农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应该是可以的!!!!!

朋友!或者你可以这样做,你拿你老婆家的户口,去把死去的弟弟户口消了!~
然后去你们的户籍所在地找妇女主任,写二胎申请~~! 应该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1-11-22
可以要的
不了解的话,可以就近咨询一下政府职能部门
计生办
第3个回答  2011-11-22
你们是80后吗?如果是应该可以再生的
第4个回答  2011-11-22
双方都是独身子女结婚后才能生2个小孩子。
(一)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但是你老婆的户籍上是有个弟弟的,她不是独生子女。
《计划生育条例》 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
你岳父母不符合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第5个回答  2011-11-22
对不起,不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