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把房子租出去了,一洗澡卫生间就漏水,已经快1年了,经查是防水没做好,慢性渗水,需要刨地面重新做防水,多次积极找房主协商,态度十分恶劣,先是要我家负全部责任,然后说对半,后来终于同意给修了,又拖上了,还说等不了你们就起诉,他们家责怪的是当初他们加装修的时候通知我家,我家没来人配合做防水测试,我家没有人有印象接过通知,而且他们找的根本不是正规装修公司,再说他们家装修的时候我们还在千里之外呢,请问,我们家有什么责任吗?我们家不要他们的赔偿,只要求把她自己家修好别漏水了就行了,实在不愿意走到法律程序那步,求助该怎么办?物业都对这样的业主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