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吴中美哲服饰上班公司给我的是固定工资但是公司为了监督我们的工作要我们每天以书面形式上交工作产量所以我在上交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但是没有造成经济损伤可是公司的快计以算熟麻烦为理由对我进行50元人民币的罚款请问合法吗
公司是无权这样做的。如何公司罚款不合理的话,是可以投诉的。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516号令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日常管理上,很多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使这些规定完全丧失了法律依据,即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企业对员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权再对员工进行行政上的处罚。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制定一些制度。这些制度可以规定绩效考核,减发基本工资或奖金,但最后的工资总数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象你说的扣四千,很可能超标了,如果这样就违法了。不知你公司有没有相关制度规定,这个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和审批的,这个制度有没向你公开。前述三个问题,只要有一个是否定的,那这种情况就属于制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