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中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研究和探讨,经过几次全国性的经济法理论研讨,
到目前为止,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
(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2)“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3)“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扩展资料:
经济法调整对象,构成的基本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要素:
(1)普遍性
(2)法律性
(3)经济法特性
其两大基本原则是适当干预原则和合理竞争原则。它们反映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本质要求;同时科学地概括了经济法具体规则的内在连结和精神,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法中价值与具体规则的汇合和融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调整对象
参考资料:经济法总论教学大纲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简述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涉及或影响国民经济整体的宏观或中观的经济关系,是涉及或影响不同的社会阶层、利益集团整体利益的经济关系,是需要由国家规制、调控的多方利益冲突、妥协与合作的复杂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另一个是宏观经济利益关系。(一)市场经济秩序...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法律分析: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的经济关系, 具体包括 1,市场主体和调控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中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研究和探讨,经过几次全国性的经济法理论研讨,到目前为止,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广义的,另一类是狭义的,具体如下:1、广义的、一般的经济调整,是指国家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形式、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经济工作重点、经济组织形式和结构等进行的有目的、有步骤的变动或改革。2、狭义的、有特定意义的经济调整,是指社会主义国...
论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
简述经济法调整对象产生的法度逻辑?
1、宏观调控法上的指导性、劝导性;2、市场管理法上的鼓励性、奖励性;3、中介组织法上的自律性。七、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观点评述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1、经济协调关系说;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4、社会公共性说;5、国家经济调节...
简述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不调整人身关系。而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主体及主体之间关系不同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指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内部组织及有关人员、农户、...
简述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以及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三类。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具体界定为四类: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市场运行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还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简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及基本理论框架?
中国经济法是经济体制转轨中经济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必然迁就于现实(23),例如鉴于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国家在国企改制以及战略性调整中不能单纯地依赖于市场机制,而必须采取超经济的手段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要职能;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本土资源贫乏...
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调整对象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