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日进的公司 合同签的是一年,试用期他们用了我两个月(工资2500),转正后是3000块 他们交四金也是从11月份才帮我交的,之前8.9.10三个月都没有帮我交过金。11.29号告诉我让我11.30不用来上班了,请问公司一共要补偿我多少钱?
请问下。。。第二条一个月代通金为3000,第三条半个月的为1500.这里一共4500。。最后一个6000是额外加的还是累积在4500上面的?
追答因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倍赔偿。因此,第三点中的半个月1500元,加倍后就是3000元。合计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