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和奶奶育有一子一女。我妈妈和爸爸在二十年前就离婚了,继母在和父亲结婚之后育有一子。父亲于一年前去世,未写遗嘱。去世后的一年,继母不让爷爷看望孙子。我爷爷的意愿肯定是不肯把房子给继母的。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继母对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的房子是否有继承权。
真的是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帮助,现在补充一点刚刚提问没有注明的两点,继母并未在父亲过世之后对爷爷尽孝,爷爷现在还健在,爷爷现在立遗嘱把房子给我和我姑姑,那么继母和我的弟弟有权利有异议吗?因为担心房子是爷爷和奶奶的婚后财产,奶奶的那一部分是否会分割一部分给继母。诚心再次求助大家!非常感谢了!
我最关注的不是我能拿多少,而是不管到最后谁分多少,实在不愿意给继母分一分钱。因为我爸爸是脑溢血过世的,生病期间她一直不肯掏钱,并且当初她是在我爸爸妈妈离婚前怀上孕的,我妈妈是被迫离婚的。我想你能理解我有多恨她了吧。就算全部给我姑妈我也没意见,只要没有她的份就行了。
追答那,请你与你爷爷说明白,立个遗嘱最好。
第一步:这个里面很复杂,你奶奶去世,她的遗产(也就是一半房子)由你父亲、小姑、爷爷均分。你父亲去世,他的遗产(六分之一房子)由你、你弟弟、你继母(二十四分之房子)、你爷爷均分。所以你爷爷还是拿大头,占据据对优势,是房权拥有者。到了法院,判决结果可以用等价的钱(二十四分之一),给你继母,搞定该事。
第二步:你爷爷如果去世没立遗嘱,你父亲已经去世,会发生代位继承,即使不立遗嘱,也没有你继母的继承权。届时,由你姑姑分配你爷爷的一半财产,你和你弟弟平均分配你爷爷的另一半财产。
懂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