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肇事法规:如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还有人身伤害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的精神损失抚慰金

我是一个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我的爱人于2007年6月5日驾驶一辆货车在广西南宁到到隆安县被一辆22个轮子的半挂车撞死,经交通部门确认应由肇事方半挂车负全责,可是事故发生后还没处理完,交警却放走了司机和肇事车辆。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如何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以及人身伤害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的精神损失抚慰金 2)事故为一死一伤,为何事故还没处理好交警就将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放走 3)如果上诉怎样才能保证赔偿金到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怎样

你好!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你提供的案情,建议:
1.以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你们有权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反映,要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依法进行监督。 民事赔偿问题待案件刑事部分提起公诉到法院时,你们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2.对方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已构成犯罪.交警在事故还没处理好就将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放走,是一种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迫他赔偿有关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祝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9-05
1)如何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以及人身伤害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的精神损失抚慰金
:应该报警,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按刑事案件办理,也可向检察院或是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2)事故为一死一伤,为何事故还没处理好交警就将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放走
:不问题,做法不妥。
3)如果上诉怎样才能保证赔偿金到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怎样
:应该先按刑事案件侦查,后起诉,在审理过程中提附带民事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7年标准约为28万元以上)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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