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问题

出租屋是一层平房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
房东在出租时是租给承租人办厂用得,厂内配备了灭火器,电器线路由承租人自己安装,后来承租人将一间小平房作为岳父岳母的住房(申明那间房子是用来做厨房用得,在他之前的承租人都是用来做厨房或是堆放杂物的),房东也提醒承租人此间房子是不能住人的。在星期天晚上承租人的女儿在其岳父岳母的房间内睡着后,其岳父将房门反锁后外出,后来发生火灾使小女孩死亡。请问:
房东和承租人分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出租屋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是临时性建筑,火灾事故责任书还没有出来,请问在此案情中房东要负责任嘛? 请懂法律的精英人士指教。

首先要先等待火灾事故认定书结果出来,现在消防部门已经不出具火灾责任认定书了。如果火灾认定为承租人为过失引起火灾,当然基本上是这种情况。房东应当出具该平房的使用性质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等)以及其他相关利于自身的证明材料,证明该平房为居住使用,不作为其他使用,有证据证明承租人是自己擅自将其改造成厂房,并在平房内居住,自身应当承担责任。这样在相关部门对责任认定时,可以减免房东的责任。(切忌口说无凭证明力会很小)
其次,承租人为直接责任,需要追究过失引起火灾行政处罚或者是失火罪。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1、房东有责任的,将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房子租给别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承租人也有责任,估计是大意引起的火灾。
3、房东其实应该是知道出租的房子有人住的,但未尽劝阻职责。追问

已经进行劝阻,可是承租人不听啊

追答

那拿出证据来吧,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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