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条件,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的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重庆这几个地方。
4:父母两个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提供死亡证明。
5: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6:提供的证件证明,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退休证》、《居民身份证》。
7: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扩展资料:
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父母人口迁入北京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流程: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4、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户口
关于父母户口迁入北京问题,着重查看以下受理条件,程序及证明。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流程: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新趋势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的进京指标仍和去年持平,不会突破1万人,但以后会呈逐步趋紧态势。
市人力社保局指出,今年将会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情况,择优引进急需、紧缺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实际上,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控制高校毕业生的进京指标。
在引进政策上,将继续收紧年龄限制。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已经参加工作几年的人考研的目的并不纯,只是想以研究生身份获取进京指标。“对于只有这么一种渠道进京的正经毕业生来说,本来就物以稀为贵的进京指标就变得更少了。”这位负责人说,“我们不欢迎为了进京而考研的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户口
关于父母户口迁入北京问题,着重查看以下受理条件,走的程序及证明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流程:
最新北京户口政策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