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未婚。父母出资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女儿的名字。当时买房时的收据也是女儿的名字不过是父母代签的。现在女儿私自卖出了该房产,父母想追回来,可否认定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是,那么没有经过家庭成员同意的该买卖合同是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