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8建了房子,但并未进行装修,在2010年修了一下,另外还盖了一个平房,但是女方并未出任何钱财,而且两人的收入各归各管就算是平时也很少;在09年的时候女方提出上诉要求离婚,但男方未到席,最终未能离成,现在女方再次提出上诉要求离婚,其实她就是想要分家产的,两人早已没有感情,而且在09年上诉之后两人就以分床而睡,而且男方的起居几乎不管,像现在这样的情况的话要是离婚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这次法院判的话应该会同意离婚的吧?
希望知情人士提供帮助,非常感谢!
那如果要是08年之后另外建房时就已经处于分居状态的话也算是共同财产吗?而且08年之前间的房子如是女方并未出任何财力呢?也还是一样吗?求解!
追答是共同财产,与是否分居无关。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出财力,也一样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