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对方父母买房(房产证为男方名字),婚后把女方名字加入房产证,离婚后能分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登记后,把房子提前还清贷款。然后把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但房子是02年他父母出的首付买的,婚后发现老公和前妻有来往,如果离婚,我能分到一半的财产吗?因为我结婚把自己10来万元钱都化了。如果离婚,我担心一无所有。有点不甘心,其实只要把我的钱拿回来就好,分不分财产都无所谓,请高人指点。

婚前对方父母买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其儿子名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为男方个人财产。
由于房产证后来加了女方名字,即可视为赠与,如果并未登记为按份共有,那么就是共同共有,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割一半。
另,若掌握了他与前妻仍有同居行为的证据,男方就是过错方,离婚析产时他将面临少分共同财产的可能。

(再次看到“空心菜”在楼上滥复制那句废话招摇撞骗,对此人的无知无耻,不厌其烦的再次表示鄙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16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加了名字,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第2个回答  2011-11-16
只要现在滴房产证上有你们夫妻双方名字,且经过公证,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滴,你完全可以按照2011年内中国最新滴房产政策,享有该房产50%滴所有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0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有权请求分割的。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第4个回答  2011-11-16
关键是你是不是还保留有当时出钱还贷款的凭证,如果有,拿回你的钱是问题不大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提出你的要求。如果没有保留当时你出钱还贷款的凭证,他也不承认你出过钱,那就麻烦了。建议你提前录好音,诱导其在录音中承认房子的贷款是你还清的余款等相关事宜,以做后备之用。当然,与前婚有来往也不一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建议你冷静一下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不要做后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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