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被告的一方如果没时间去 是要重新定时间吗?如果一直他想拖着不去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劳动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人的劳动仲裁书后,五日内会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受理劳动仲裁申请的,会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在开庭前五日,会将开庭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时,就是同时送达开庭通知书的;
2、被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申请延期开庭的,应当在开庭前三日提出,但是否延期,由劳动仲裁委决定;如果被申请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仲裁员可以缺席裁决;
3、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律申请强制执行;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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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6
拒绝,不去现场仲裁的,只要你有合法合理的证据,仲裁机构会公示,也会有仲裁结果,你拿结果起诉到法院,他再不去的,法院也有公示,照样也可以宣判,最后就是申请强制执行了。追问

如果被告不到现场但是我们有很多有利证据可以判决吗?

追答

必须是先去劳动仲裁,然后才是法院,当然可以,只要你的证据够有力。

追问

我给你说一下我的 这个案子 我09去的他那里上班 到今年8月份我辞职了 走的时候把所有东西都交接好了 经理的助理和会计都审核过没有问题也都签字了 到2个月要开工资的时候说少了很多东西需要赔付、这个生效吗?还有在这期间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我要起诉他是不是可以在开一份从09到现在的工资?如果要劳动仲裁是不是胜算很大呢??麻烦了谢谢

追答

你有证据你是09年入职的吗? 审核签字的东西你是否留存单子?你的目的是要回你两个月的工资,你有工资单吗?去劳动仲裁你想告公司什么?你可以申请两个月的工资,还有就是单位必须给你交的各种保险,那可是要从09年算起的。至于没签劳务合同,劳动局自会处罚,是另一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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