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我立即解除合同,我是直接去厂里人事部说明,还是要写个书面东西啥的,就可以解除了吗?工资应什么时候结算给我呢
我在厂里工作6个月了,厂里应付我赔偿金是这6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半吗
追答协商不成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经济补偿金1个月的工资+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