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了三方协议想毁约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2012应届生,怕找不到工作,前面先签了一个,现在有一个更适合的工作,现在想毁约,当时签了三方协议,上面啥内容也没有,就是三方盖了个章,三分协议中一份在公司手里,另外两份在我这,现在这个更好的公司要我和他签,不过是从网上签,不需要三方协议,那么我需不需要去跟以前的那家公司解除协议,如果需要用不用交违约金?
请帮忙解释一下。

如果还未毕业,学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不适用《劳动法》,只能和公司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而三方协议属于契约,受民法保护,不受劳动法保护,也就意味着可随时违约,也无需提早三十日提出。但是,如果三方协议上约定违约金,毁约的话则要按约定付违约金。

如果学生已经拿到毕业证书,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已毕业学生,要辞职的话,则要提前三十日和公司提出,打书面辞职书。这种情况下不用付违约金。但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的话,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超培训费。

拓展资料:

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六个细节: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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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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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28

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辞职,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答复的一个月后视为有效,然后办理失业证,然后到想去的单位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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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1-19
协议上没有违约金内容可以不予赔偿,但是必须跟那个公司协商解决
第4个回答  2018-05-26
如果学生本人不按三方协议就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在毕业前实习的时候想辞职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原来那个单位退协议,再到想去的新单位签协议,学校更改派遣证,然后到新单位去报到。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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