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侵权行为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吗?
有想法司法解释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