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指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的学校公职人员。每个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辅导员职责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执行。
教育部2015年11月,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
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措施更加具体,对辅导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严格,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并且“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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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