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最近去世了,生前遗留两套房产,老房子是爷爷奶奶建的,房产证名字是我爷爷,爷爷奶奶还健在的时候父母买了一套新房产,名字是我父亲的。母亲04年意外去世,一年后父亲续弦有娶了继母,没办婚宴没办结婚证多年来也无结晶并且多年分居很少在一起,在一起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一年。父亲肺癌晚期,继母还经常去广东老家打工跟她的亲生孩子在一起一呆就是一年,回来后也没有安心的陪父亲度过余生,春节又跑广州不愿意回来,都是劝了好多才回来的,两个月后父亲去世,去世前将存款六万元取出分给继母两万,留下四万给我们兄弟二人办后事,却被继母偷走两万元。父亲也因此病情加重,一周后去世。房产证被继母藏了起来,目前看是有强占房产变卖跑路的倾向。爷爷奶奶去世后老房子一直是我哥哥一家住着,父亲去世前十天口头遗嘱,有十位以上亲人作证,将老房子分给我哥,后买的房子分给我,前提是我们对继母尽赡养义务,然而如今的局面我也已经把控不住,问题:继母是否有继承权?是否能在我们子女不在的情况下变卖房产?她这样做是否构成侵权?我是否可通过法院起诉她追回房产? 是否可以不通过继母办理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