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共同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请解释详细点,谢谢

如题所述

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购买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房子是一方当事人婚前全款购得,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登记双方名字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配的方法与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你好!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是,既然产权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追问

您说的这种情况是房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的。我是想问,婚前男方付的首付款,还贷2年后,结婚时,女方要求房证上写上她的名字,,之后如果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追答

《物权法》相关规定:既然产权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追问

那如果离婚了就平分吗?

追答

是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18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是,既然产权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3个回答  2015-03-18
是的 户主可以两个人的名字,两人都是生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