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中学生参加的“高考”叫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以下简称“文凭试”),也就是时常见诸报端的香港DSE(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1、香港文凭试科目共分为3个类别,包括24科甲类高中科目(4个核心科目及20个选修科目)、乙类应用学习科目及丙类其他语言类别。
内地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2、香港文凭试各科目分别考试,因此持续时间较长,从3月开始,一直持续到5月。
内地是每年的6月7日和6月8日,部分省份会连考3天(6月9日)。
3、香港考生顺利通过文凭试并取得成绩后,可以通过“大学联合招生办法”(JUPAS)申请入读香港八大院校,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也可以凭借文凭试成绩申请内地高校,目前有102所内地高校免试招收香港文凭试学生。
内地高考的录取方式多数采用网上录取,对考生的录取是根据考生的分数及所填报的志愿来进行的。如今所采用的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若干批次。
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 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截止2015年,山东、山西、天津、浙江、福建、四川、广西等省份取消“三本”批次招生,湖北则宣布将于2016年高考取消“三本”批次招生。
扩展资料
为确保成绩汇报的方式符合国际水平、透明度高及清晰明确,香港文凭试甲类科目以“水平参照模式”汇报成绩,考生成绩分为1-5级五个等级,以第5级为最高等级。获第5级的考生中表现较佳者会获“5**”,随后表现较佳的则以“5*”标示;表现低于第1等级的会标示为“不予评级”。
这种考试评分方式不是根据考生在全体考生中的相对成绩划分百分比,因此更能反映考生自身掌握的知识及技能,不受其他考生成绩影响。
乙类应用学习科目的评核工作由个别课程提供者负责。成绩分别以“达标”、“达标并表现优异(I)”和“达标并表现优异(II)”汇报,表现低于“达标”的水平将被定为“未达标”。
丙类其他语言科目采用剑桥国际的高级补充程度试题,阅卷及成绩评级也由剑桥国际处理。成绩以a-e五个等级汇报,其中e级为最低,a级为最高,e级以下的成绩为“不予评级”。
参考资料:人民网 - 香港“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