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25子,得其姓的为什么才14?

如题所述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就应该解释为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女。“同姓”、“异姓”、“得姓”中的“姓”有古义与今义,先秦时代的“姓”从古义上讲指“族姓”,即族号、族名。笔者对“族姓”进一步解释为用来表示血缘关系的一个亲族的称号,如同姜姓、姬姓一类的“姓”字一样,本质上是一个大氏族部落内具有相同血缘的不同亲族的识别代号,“姓”也可以成为一个小家族的族长的个人符号。由于人口的繁衍,原来的大部落又分出若干新的部落,这些部落为了互相区别以表示自己的特异性,就为自己的子部落单独起一个本部落共用的族号,这便是“姓”,当然也有的小部落没这样做,而仍然沿用老部落的母姓。一个以黄帝为中心由四妻二十五子组成的黄帝大家族,亦即大部落,这个大部落分别衍生出十二个小家族或子部落,每个小家族或子部落都有自己的姓,他们聚居在一个村落或几个相邻的村落之内,亲族成员之间的关系较氏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根据考古资料,每个小家族包括族长及其一妻或数妻、子女。“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中的“别”是“分别衍生”之意,笔者认为,四位母亲所生的25个孩子们没有都随母姓,而是分别衍生出了12个新姓。根据出土文献,“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中的“己姓”就是“纪姓”,先秦时期的“己”与“纪”通假互用,金文“己”姓就是后来的传世文献所记的“纪”姓,详解见下文。“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句中“甥”是男子专用而非女子专用的一种亲属称谓。笔者认为原文之所以这样迂回叙述,而不直接说“青阳,方雷氏之子也”,目的是强调青阳与夷鼓都是男子,不是女子,如果云“某某之子”,孩子的性别问题就可能不明了,用“甥”字更能够强调性别,同时暗示出黄帝时期社会已经发展到父系氏族社会时代。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是,氏族由一个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男性子孙的后代组成,子女、儿孙皆归属父亲。世系由男性首领传递,财产也按父系继承。家族长通过选举产生,一般为年事最长的男子,系生产的组织者。若干氏族组成一个部落联盟。每个部落有一定的土地范围。整个部落有一个议事会,由各氏族的氏族长组成,由它决定氏族的内外事务和选举部落酋长或者部落集团首领。部落联盟首领原先是军事出征的指挥者,随着战争的频繁发生,变成了专职的军事首领。强大、善战的部落集团在能力卓越的首领指挥下,往往征服其他部落。相邻的部落由于战争的需要,也结成部落联盟,有一些部落联盟相当持久,在历史上起过重大影响。《史记·五帝本纪》云:“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这里很明显,轩辕黄帝对不顺从者,“征之”,“去之”,使“诸侯咸来宾从”,这种军事征服,使诸侯“宾从”,实际上是专职的最高的军事权力凌驾于日常事务的公权。拥有这种号令征伐的最高军权,黄帝才能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不断占有对方的资源与对方的女人,加强自己的部族国权与部族成员获得最佳配偶权,巩固自己的实力,也促使自己的后代不断优生,因为近亲婚姻使人口素质下降,导致家族衰落。《国语·晋语四》中的“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的“宗”是指宗支而言,这也就明显告诉我们那个时期黄帝二十五的孩子是一人一宗,共25宗。此处人各一宗的规矩与汉代分宗制不同,《史记·五宗世家》云:“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即汉代孝景皇帝的儿子以母亲为准分为五宗。笔者因此认为上节“黄帝之子二十五人……”与下节“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进一步解释“十二姓”,下节内容强调黄帝之子不分男女一人一支,人各有姓,14个儿子中除了两个人继续保持姬姓之外,又出现了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等 11 个新姓,合起来为12个姓。通过上下节文意,可知道在上节云“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的“己姓”是11 个新姓中的同姓。再说“得姓”一词。杨希枚先生认为,黄帝二十五子中十四人得十二姓,剩余十一人没有“不得姓”的意思。笔者认为事实上也如此,从远古的母系氏族社会开始,任何一个人只要一出生就自然而然地拥有该亲族的称号——姓,没有“不得姓”的姓氏制度,就《左传》记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而言,被赐姓的人也都有自己的原姓,或者原姓重新被天子即具有最高统治地位的首领宠赐。对有德有功之人来说,得到天子赐给其姓,那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而没有被赐姓的人,虽然得不到这种恩赐,但都有其自家姓,并非因其未蒙赐姓而天生“不得姓”,比如那位生于夏末而相汤建商的伊尹(一说名叫“伊”),他在被商王汤起用之前是弃婴,而后操贱业,属于社会下等人,虽然不冠姓,但只是有姓不称罢了。伊尹是有莘国人,和有莘氏出自同一血统,故姓姒,是夏朝建立者禹的后代,只因身份近同奴隶,在夏末商初的奴隶制社会就不能用有莘氏的“姒”作自己的身份标记。据《吕氏春秋·本味篇》:“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身因化为空桑,故命之曰伊尹,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长而贤,汤闻伊尹,使人请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归汤,汤于是请取妇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为媵送女。”经考证,有莘又写作有侁。意思是:伊尹生于有莘国桑林之中,被有侁氏女子发现抱养,长大后德才兼备,商王汤得知消息后,想请伊尹到商国辅佐商朝建国大业,伊尹也有此心意,但遭有侁国拒绝,成汤于是用娶有侁国王女为妻的办法,使伊尹以媵臣的身份嫁到商国。伊尹虽出身卑微,但其雄才大略却为成汤所独钟,尽管他是以媵臣的身份来到商国的,却得到商汤的重用,最后辅助汤成就建立商朝的大业,是一位于商朝功不可没的开国元勋。至于“伊”之得义,缘于其生在伊水之滨。因此,在黄帝二十五个孩子中,除了黄帝的十四个儿子单独建立了十二个姓外,其余的十一个孩子,尤其是女孩都有姓,只是随从母姓罢了,因为发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从母姓”的社会习俗,直到夏、商两朝均存在这种遗风,在商、周奴隶制国家时期,虽然是“氏别贵贱”、“男子称氏”发生发展的时期,但“姓”仍然起生物性社会特征的“别婚姻”的作用,“妇人称姓”的习俗还在沿袭着,女人或以出生地冠姓,如齐姜、鲁姜,或以排行冠姓,如孟姜、伯姬等。那么早在夏商之前的黄帝时期,女“从母姓” 的社会习俗更应该盛行,至于这十一个人的母亲(亦即黄帝的四位妻子)是什么姓,我们无法得知,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的母姓是沿袭上代母系流传下来的姓,也就是说,其母姓早在“十二姓”之前就已经存在很久了。黄帝的“姬”姓原先是母系血缘的标志,而到黄帝的子孙后代则因父权的确立蜕变成父系血缘的标识了,并由同一个血缘姬姓分支为十二个新姓。
结合上面的释疑与释义,我们认为《国语·晋语四》中黄帝之子得姓记载都是原文,上下节之间不是原文与释文的关系,“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故皆为姬姓”这一节也不是后人添加的一段。从语文体例上讲,重耳(后为晋文公)手下的随臣司空季子采用先分说黄帝之子中有两个同父异母兄弟夷鼓、青阳(指黄帝次妃方雷氏所生的儿子)属于一个部族,同为“己”(纪)姓,接着总说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又进一步总说十四人得了十二姓,紧接着具体分说这十二个姓是什么,最后分说点明与黄帝同为姬姓的苍林、青阳(亦即黄帝的妻子西陵氏嫘祖所生的儿子玄嚣)兄弟2人。所以,《国语·晋语四》中关于黄帝之子得姓上下两节原文的关系是分——总——总——分的关系。
历代学者之所以解不开黄帝二十五子得姓的症结问题,主要是被“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一语中的“己”字困惑住了,导致历代学者辨不清同姓者的人数以及他们的身份。过去学者们认为这个“己”字应是“自己”的“己”,意指黄帝本人的姬姓,“皆为己姓”就是青阳与夷鼓“皆为姬姓”,这就和下文“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发生了自相矛盾,为此后人又有人说只有十三人得姓而已,不是十四人,即“破四为三”之说。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对《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就进行了错误地注解,他说:“旧解破四为三,言得姓十三人耳。今按《国语》,胥臣云:黄帝之子二十五宗……盖《国语》文误,所以致令前儒共疑……既理在不疑,无烦破四为三。”其实不是《国语》文误,夷鼓与苍林本应是两个人。凡此种种推测结果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再比如:魏、晋时期出现了皇甫谧《帝王世纪》云:“次妃方雷氏女,曰女节,生青阳。次妃彤鱼氏女,生夷鼓(一名苍林)”。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藏书家黄丕烈《校刊明道本韦解国语札记》也云:“夷鼓与苍林为一人;皇甫谧曰夷鼓一名苍林,以此。” 黄丕烈在这句中所谓“以此”者,即指皇甫谧说夷鼓与苍林为一人二名。东汉史学家班固撰写的《汉书·古今人表》明确记载:彤鱼氏生夷鼓而嫫母生苍林,我们不管苍林的母亲是嫫母还是西陵氏嫘祖,这都说明夷鼓与苍林不是一个人。我们认为班固之后的皇甫谧、黄丕烈等人的注解有误。
由于历代学者们没有推敲准原文中“皆为己姓”的“己姓”的特殊含义,而误以为《国语·晋语四》上下文矛盾以及上下文两“青阳”是同一个人。其实不然,再说《国语》的著者也不会从字面上犯这种语言重复而不相连贯的毛病。那么到底怎么解释《国语·晋语四》中的“己姓”呢?这需要借助从地下考古出土的文物来解释,否则永远无法释疑。在先秦传世文献上“己”字除用于天干的“己”和表示“自己”的“己”以外,还用于标识血缘的亲族之“己”姓(考古证明先秦时期作为姓的“己”就是后来文字记载的“纪”姓)。因此,在先秦古籍上经常存在同一句中音形相同的两个词语,有时并非同义。甚至在今日,也不乏这样的例证。例如说:“老马,你的小马儿跑到哪儿去了?”因为是说的话,没有标点符号,听者便无法决定话中两个“马”字是否为同义词,人们对这句话的理解上就可能出现下列三种意思:A.老马这个人的朋友在问老马养的一匹小马儿。B.老马的朋友在问老马的小孩儿。C.养马的人在跟他的一匹老马说话:这匹老马生了一匹小马儿,问老马的马仔跑哪去了。显然《国语·晋语四》著者没有料到后世之人误解“皆为己姓”的“己”就是“自己”的“姬”姓。根据1983年在山东省寿光市纪侯台遗址出土的商代末期前(大约3000多年前)的一批纪国青铜器,如己侯钟、己侯簋(guǐ)等器物,再结合有关传世文献,我们揭开了这个古老“己国”在中国古代典籍书面文字中均写作“纪国”,典籍中的所记载的“纪侯”这个人在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写作“己侯”。1972年12月,山东省博物馆与烟台地区的考古人员对莱阳市前河前村古墓进行了考古挖掘,出土了9件铜器中有2件有铭文,其中一件为铜壶,上有铭文13字:“己侯作铸壶,事小臣以汲永宝用。”说明己国之君己侯铸造了这件铜壶,他将此壶赐给了自己的忠臣——墓主人。胶东半岛出土己国铜器的第三个地点在以先秦古迹众多而闻名的龙口市归城,归城东和平村出土了己侯鬲。我们通过对以上三地出土的己国铜器的考释认为:夏、商、周三代之前的“己国”、“己姓”,在战国之后的文献典籍中多写为“纪国”、“纪姓”,只是在《国语》等个别传世文献中保留了“己姓”到如今,史书上记载的商纣王的宠妃妲己是“己”姓,而实质上就是“纪”姓。由此可证,这些商周铜器铭文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远远胜过古典籍。于是,我们对《国语·晋语四》中黄帝之子“皆为己姓”茅塞顿开了,原来先秦时期的“己姓”就是“纪姓”,而不是“自己”的姓。由于古人没有找到先秦时期的“己”姓就是“纪”姓的考古证据,所以后世之人始终无法破解黄帝之子得姓传说的谜案。
至此,我们马上明白:“己姓”(即“纪姓”)有2个同父异母兄弟——方雷氏生的青阳与彤鱼氏生的夷鼓。与黄帝同为姬姓也有2人——西陵氏嫘祖所生的青阳(即玄嚣)和嫫母所生的苍林,余下10人分别得10个姓,合计为14人得12姓,这12姓与黄帝原姓公孙后因成长于姬水之滨又得姓姬的道理一样,原来这14人都有姓,只是因其发展壮大、人丁兴旺,单独建立了12个新族姓,有了新姓,原来的旧姓就不在用了。14个人之所以有同姓和异姓之别,从人类学讲,史前人类原始姓族制度存在兄弟父子异姓的社会现象,这是原始社会司空见惯的事。黄帝二十五子中剩余的11人虽然没有立新姓,却显然各有其姓氏,而无所谓“得姓者”与“不得姓者”之分,也不需要藉助“赐姓”制度以求其它解释,事实上原文也没有一字涉及“赐姓”,黄帝时期,族大就要分支独立,族小力量弱,就要呆在原处靠着父母生活,没有实力和经济条件建立自己的地盘,没有立新姓的11人按照“从母姓”的原始社会习俗随从母姓。根据考古资料,黄帝时期的大家族不但要照顾实力小的亲族成员,还要收养非血亲的氏族成员。我们点破“己”姓就是“纪”姓的玄机,就把汉代以来困扰历代经师学者长达两千一百多年的特大悬案彻底解决了,也为《国语·晋语四》的原著者洗掉了“巫古圣而惑后儒”(语出乾隆时期著名的辨伪学者崔述)的罪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1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
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jí)儇(xuān)、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
四位母亲所生的25个孩子们没有都随母姓,而是分别衍生出了12个新姓。根据出土文献,“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中的“己姓”就是“纪姓”。“己姓”(即“纪姓”)有2个同父异母兄弟——方雷氏生的青阳与彤鱼氏生的夷鼓。与黄帝同为姬姓也有2人——西陵氏嫘祖所生的青阳(即玄嚣)和嫫母所生的苍林,余下10人分别得10个姓,合计为14人得12姓, 没有立新姓的11人按照“从母姓”的原始社会习俗随从母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4
两种说法
1、历史上有迹可循的只有14个,其他没有记载
2、“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姓不是指姓氏,而是指封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2-07
上古那会不是人人都有姓,必须是有一定身份才会获得姓,普通人只有名没有姓的。现在的姓氏,在上古要么是封地名称,要么是官职名称,简单的说要么是贵族要么当上官,才能有姓氏。追问

都是儿子

差距怎么这么大

追答

同样是儿子,嫡子和庶子地位不同,有才能的和没才能的待遇不同,有功劳的没功劳的奖励不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