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山的,我朋友开公司的小货车被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是车维修好,他们又不付维修费用,他那边也有保险的,他说要我们自己先垫付修车费4000多元钱,然后把收据发票拿给他他去找他的保险报,他又是在东莞,离我们这又远,如果把发票寄过去给他我怕他跑了,现在公司又要用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