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的问题

我爸爸在我很小车祸去世了,当时对方给了几万块钱全部由我爷爷接手了,没有给我和妈妈一分钱,爸爸有三间房但房本上的名字是爷爷的,现在我长大了房子给我了,这样我还用履行对爷爷履行养老送终吗?我还有一个叔叔和姑姑,

  你爷爷把房子给你,这在法律上称为赠与,也就是说,你爷爷把房子赠与了你。
  接收赠与和对你的爷爷养老送终,这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不是说你爷爷把房子赠与了你,你就必须承担对你爷爷养老送终的义务,也不是说,你不接收你爷爷的赠与,你京没有对你爷爷养老送终的义务,对你爷爷有养老送终义务的,是他的所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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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9

上面的问题要分开看

    别人赔的钱:那不属于遗产 谁收了就是谁的了

    你父亲的房屋:因为产权证明上不是你父亲的名字 你爷爷全部收了是合法的 当然这个在法律上是可以争的部分 但是一般没有什么后果

    房子给你:如果产权证明上没有过户给你 那就还不是你的 相关方式可以登录你所在城市的房管局的网站看看

    赡养老人:不管他有没有给你房子 有没有遗产 都要赡养 如果你的叔叔姑姑有好好养 那也没你什么事 如果他们不养 老人要告 你们全部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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